为进一步规范曲靖经开区建筑垃圾管理,提高建筑垃圾治理水平,全面加强经开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曲靖中心城市建筑垃圾和建筑散体物料运输处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经开区实际,2024年5月10日,经开区党政办公室印发《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垃圾临时过渡管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集体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治理观,多次提出要深入打好碧水蓝天攻坚战,为切实解决经开区建筑垃圾乱堆乱倒、工程弃土处置不规范、管理责权划分不明确等突出矛盾和问题,进一步理顺执法管理责任主体,经开区综合执法局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征求涉及各部门意见,结合经开区实际,制定了《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垃圾临时过渡管理方案》。
二、出台意义
《方案》的出台进一步规范经开区建筑垃圾处置行为,进一步提升建筑垃圾收集、运输、消纳的全过程管理水平,确保经开区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形成了分工明确、权责清晰、管理顺畅、齐抓共管的建筑垃圾管理工作格局。
三、内容说明
该方案主要由指导思想,组织领导,工作目标,工作举措等六部分组成。
(一)指导思想。主要说明了方案制定的指导思想。
(二)组织领导。明确了建筑垃圾临时过渡期工作专班。
(三)工作目标。明确了经开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建成投入使用前建筑垃圾管理需达到的目标。
(四)工作举措。1.着力解决已排查出的建筑垃圾堆存不规范点位的问题。由相关职能部门对已排查出的建筑垃圾堆存不规范点位的问题进行整改。2.设置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在徐家冲老村拆迁旧址设置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用于接收经开区辖区内临时过渡阶段新增建筑垃圾,并配备相关人员及设施。3.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管理标准。明确了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建设及管理标准。4.建筑垃圾处置审批监管。明确了商住小区、安置新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企业、学校、医院、个体工商户产生建筑垃圾处置实行联单管理制度,并明确了《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联运单》开具主体。
(五)职责分工。明确了建筑垃圾管理涉及部门职能职责。
(六)工作要求。提出了提高思想认识、抓好工作落实和严肃工作纪律3项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