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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2-21 09:19: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    

为进一步加强对经开区知识产权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全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推进解决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确保经开区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园区成功创建,促进经开区知识产权运用促进、行政保护长效机制形成,助推科学技术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加快经济发展。2022年2月21日,经开区党政办公室印发《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建立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我国知识产权事业不断发展,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及《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等,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配合,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国家、省、市相继建立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政策举措,结合经开区实际,经开区党政办公室印发了《联席会议制度》,旨在加强部门间工作协同,多措并举强力推进“知识产权强区”战略向纵深发展。

二、出台意义

知识产权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联席会议制度》的出台凝聚了知识产权工作合力,能够推动知识产权战略工作落实,并及时协调工作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做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和创新,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三、内容说明

《联席会议制度》主要包括联席会议组成人员、主要职责、工作规则、工作要求四个部分。

(一)《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以经开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为召集人,经开区党政办副主任、市场监管局局长为副召集人,经开区委宣传部、政法委、经济发展局、社会事业局、公安分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局、环境保护局、地方事务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各1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经开区市场监管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二)主要职责。  

联席会议在经开区管委会领导下,统筹协调经开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经开区有关保护知识产权管理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经开区知识产权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措施等。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筹备工作及贯彻落实会议决定事项;督促落实联席会议交办的工作和负责协调各职能部门工作等。

(三)工作规则。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

(四)工作要求。《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及时协调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原文: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建立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