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省经营者价格行为,切实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发布《云南省经营者价格行为“八要八严禁”》,内容如下:
一、价格信息要公开,严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
二、交易行为要公平,严禁未标价格收取费用
三、结算收费要诚信,严禁标价之外加价收费
四、标示价格要准确,严禁弄虚作假诱骗消费
五、促销活动要真实,严禁虚构原价虚假比价
六、服务约定要恪守,严禁不按约定提供服务
七、优惠承诺要兑现,严禁不按约定折抵价款
八、订单生效要守约,严禁擅自取消预订订单
经营者若违反“八要八严禁”,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