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靖阳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3·24”一般机械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
措施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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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靖阳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3·24”一般机械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
2026年7月8日
2025年3月24日17时13分,曲靖阳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三期装料车间2#物料间内发生一起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该事故造成1人死亡,无其他人员受伤,无其他设备损失,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93万元。事故发生后,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2025年4月1日,成立由经开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为组长,经开区应急管理局、公安分局、总工会、西城街道为成员单位的调查组,开展了事故调查,事故调查报告经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执行。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曲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生产安全事故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曲安办〔2022〕30号)要求,2026年7月3日,曲靖经开区成立了由经开区安委办牵头,应急管理局、公安分局、总工会、西城街道等有关人员及专家参与的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靖阳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3·24”一般机械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事故责任追究、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评估组对照《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靖阳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3·24”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采取听取汇报、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和现场核查的方式,检查了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罚落实情况,以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采取的具体举措、工作成效。评估组通过资料审查、现场核查、听取汇报、讨论研究,形成了以下评估意见。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有关责任单位的处理落实情况
1.深圳市蓝宇自动化装备有限公司,既是工程项目承包方也是项目实施方。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对该企业已作出行政处罚,罚款已缴纳。
2.深圳慧眼奇智科技有限公司,中间转包企业。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对该企业已作出行政处罚,罚款已缴纳。
3.杭州海康机器智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总包企业。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对该企业已作出行政处罚,罚款已缴纳。
(二)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落实情况
1.余某,男,深圳市蓝宇自动化装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对其已实施行政处罚,罚款已缴纳。
2.孟某伟,男,事故期间由深圳市蓝宇自动化装备有限公司指定其代行项目经理职责,全权负责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对其已实施行政处罚,罚款已缴纳。
3.刘某,男,深圳慧眼奇智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对其已实施行政处罚,罚款已缴纳。
4.胡某明,男,深圳慧眼奇智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对其已实施行政处罚,罚款已缴纳。
5.郑某坤,男,杭州海康机器智能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对其已实施行政处罚,罚款已缴纳。
6.宋某杰,男,杭州海康机器智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对其已实施行政处罚,罚款已缴纳。
(三)其他处理落实情况
1.工程总承包商杭州海康机器智能有限公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涉事的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2.工程项目主体责任单位曲靖阳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涉事的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杭州海康机器智能有限公司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建立了承包商或相关方管理制度、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检查方案、安全检查与隐患治理规范、安全检查记录表、项目施工安全交底记录、集成项目安全检查用表、安全环保管理协议等内部管理文件,并形成了一定的闭环管理。
(二)曲靖阳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一是形成了书面的《曲靖市阳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3·24”一般机械伤害事故整改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1.关于2025.3.24海康自动化项目一般机械伤害事故的处罚通报。
2.“OA”系统承包商《长期外来施工或驻场人员入厂申请表》审批流程截图。
3.相关方档案名录。
4.《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邮件发布“关于重申加强相关方管理事项”。
5.承包商安全检查记录表。
6.现场新增安全设施及安全警示标识图片。
7.装料车间自动化专题事故警示教育记录。
8.自动化加料车间安全操作规程及作业指导书。
9.装料自动化设备隐患排查台账。
10.部分承包商档案资料图片。
11.承包商安全教育培训台账及人员花名册。
二是建立了公司组织机构图、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三是发布了关于调整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关于调整任命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通知。
四是与杭州海康机器智能有限公司签署了阳光三期拉晶装料自动化系统工程合同、安全环保管理协议。
五是签订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状。
六是形成了安全目标、制定完成统计表,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公司级)。
(三)深圳市蓝宇自动化装备有限公司、深圳慧眼奇智科技有限公司事发后已退出曲靖阳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建设。
四、评估总体情况
从相关处罚和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总体情况看,评估组综合评估认为,杭州海康机器智能有限公司、曲靖阳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靖阳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3·24”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要求,完成落实整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已经接受了处罚并完成罚款缴纳,相关文件资料已完成归档,事故责任追究及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五、工作建议
一是持续压实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层层压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全流程安全监管,推动责任链条闭环落实。二是强化宣传教育警示。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通过典型案例曝光、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安全技能培训、应急演练等形式,提升全员安全素养和操作水平,营造安全共治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