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抓好抓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的整改工作,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办理工作的函》(云环督字〔2024〕51号)、《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曲办通〔2024〕60号)等要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涉及经开区“曲靖市麒麟区三江大道味源小区附近50米处垃圾中转站违规处理餐厨垃圾,恶臭扰民严重(受理编号X3YN202405230059)”的问题,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于2024年5月30日全面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X3YN202405230059。投诉人反映:曲靖市麒麟区三江大道味源小区附近50米处垃圾中转站违规处理餐厨垃圾,恶臭扰民严重。
为切实抓实该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曲靖经开区迅速制定了整改方案,细化明确了整改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责任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等,整改方案明确的3条整改措施为:一是加强现场管理,确保站内餐厨垃圾及时处置无堆存。二是对作业车辆、空桶、地板及时清洗,确保车身整洁,无油垢污渍、无滴漏现场,杜绝二次污染。三是落实常态化消杀、清洗、除臭工作,对除臭设施进行提标改造,加大除臭频次,确保作业区域及周围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明显异味。整改时限为2024年5月30日前,具体由经开区综合执法局作为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西城街道作为配合单位进行整改。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调查核实情况
举报内容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不属实、1个基本属实,整体上部分属实。
经现场核实,举报内容部分属实。餐厨垃圾管理运行单位相关资质齐全,餐厨垃圾经“人工分拣+电加热反应釜+三相分离”三步进行处理,有完善的收运和油脂、渣料处理流向台账,从源头到收运处置过程的全流程可追溯,不存在违规处理餐厨垃圾问题。现场核查时餐厨垃圾处理设备正在运行,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未发现异常情况。产生的废水收集后经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除臭喷淋塔经碱液喷淋处理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中排放标准后经对应高度排气筒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厂界二级标准限值。经查阅企业监测报告,未发现超标排放情况。现场核查时,存在少量餐厨垃圾处理不及时,转运车辆、空桶、地面清洗不干净,除臭药剂喷洒频次不够等问题,异味问题客观存在。
(二)整改落实情况
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已办结。一是曲靖经开区综合执法局2024年5月24日对曲靖景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达《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举报投诉环境问题责令整改通知书》(〔2024〕-1-1),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二是综合执法局进一步加强对该餐厨垃圾中转站及周边区域的巡查监管,发现类似问题立即督促整改,确保整治有效。三是自2025年2月1日起,经开区餐厨垃圾已运送至曲靖市中心城区餐厨垃圾处理站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该餐厨垃圾处理站已关停。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企业管理,确保整改到位。经开区管委会将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要求,规范餐厨垃圾的收运、处置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意识。经开区管委会严格督办问题整改,及时向社会公示投诉反映问题办理办结情况,积极接受群众监督,采纳群众意见,切实增强群众参与问题治理的积极性。
(三)强化部门联动,落实齐抓共管。按照《曲靖中心城市厨余垃圾管理办法》要求,由经开区综合执法局牵头,构建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西城街道等部门的齐抓共管、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按照部门职能职责加强监管,对发现的违法问题的相关企业依法从严查处,绝不姑息。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