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抓好抓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的整改工作,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办理工作的函》(云环督字〔2024〕51号)、《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曲办通〔2024〕60号)等要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涉及经开区“曲靖市麒麟区沪昆高铁与三元路交叉口孟家屯自建安置房周围堆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环境脏乱差(受理编号D3YN202405310002)”的问题,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于2024年7月31日全面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D3YN202405310002。投诉人反映:曲靖市麒麟区沪昆高铁与三元路交叉口孟家屯自建安置房周围堆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环境脏乱差。
为切实抓实该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曲靖经开区迅速制定了整改方案,细化明确了整改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责任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等,整改方案明确的2条整改措施为:一是对堆存的垃圾进行清理、分拣和规范处置。二是加强保洁和管控,杜绝乱堆乱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情况。整改时限为2024年7月31日前,具体由经开区综合执法局作为牵头单位,建设局、翠峰街道作为配合单位进行整改。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调查核实情况
举报内容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举报问题属实。
经现场核实,举报内容属实。举报内容所反映的“沪昆高铁与三元路交叉口孟家屯自建安置房周围”位于麒麟区翠峰街道宣曲高速联络线与北外环路交叉口处,现场管理、保洁不到位,存在少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二)整改落实情况
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已办结。一是翠峰街道对举报地点堆存的垃圾进行分拣,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转运至晏官屯垃圾中转站,压缩后运至沾益焚烧发电厂处置,共转运0.02吨;建筑垃圾由经开区综合执法局清理转运至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垃圾调配场,共收集转运18立方米。二是加大对建筑垃圾的管控力度,严格执行建筑垃圾联单管理,联运单实行“一车一单”随车携带,凭单出入小区和转运调配场,综合执法局定期对首末端联运单核对,形成可溯源的建筑垃圾收运处置闭环管理,杜绝重复出现乱堆乱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情况。三是经开区综合执法局做好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排查整治工作,实行“技防+人防”联动,加强源头管控、强化运输监管,充分发挥指挥中心监控调度集中优势,延长执勤值守时间提高监管效能,确保“两防”全天候无缝衔接,大力查处未经核准擅自处置、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规范管理,确保整改到位。经开区管委会将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加大监管考核力度,层层压实责任,严格按照《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垃圾临时过渡管理方案》要求规范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确保经开区建筑垃圾排查整治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宣传引导。严格落实《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垃圾违法处置行为举报奖励实施方案》,发动广大群众共同监督、共同治理,逐步细化完善建筑垃圾管理协调机制,坚决整治“偷倒、乱倒、随意倒”违法违规行为。
(三)强化部门联动,落实齐抓共管。按照建筑垃圾排查整治工作相关的要求,由经开区综合执法局牵头,构建综合执法局、建设局、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的齐抓共管、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按照部门职责职能加强监管,对发现的违法问题要从严从快查处,做到立行立改,形成常态化管理。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