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曲办字〔2024〕19号)和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定期调度及验收销号有关工作的通知》(曲环督办字〔2024〕45号)等有关要求,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涉及经开区整改任务的市级序号69-64问题已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于2025年2月全面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反馈问题:环境风险防范能力不足。曲靖市地处长江和珠江流域的分水岭,涉及跨界及敏感河流较多,重点行业布局性环境隐患和结构性环境风险突出,焦化行业在全省占比大,工业废水重金属类污染物、危险废物产生量居全省首位,2021年以来已发生突发环境事件9起,仍处于高发态势,环境应急形势依然严峻。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结合经开区实际,针对该问题整改,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印发了《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明确了督办领导,由曲靖市生态环境局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牵头,经开区建设局、经济发展局、综合保障局、应急管理局配合,在2024年11月30日前,一是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相关企业规范完成危险废物转移申报工作。二是开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核查,完成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规范化考核,开展经开区重点工业企业环境风险隐患专项排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确保经开区环境应急形势稳定可控。三是完成 2024 年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未涉及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及责任追究等有关情况。通过以上工作落实,该督察反馈问题已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全面完成整改,具体情况:一是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监督管理,截至2025年1月17日,已监督并指导辖区内98家企业完成2025年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及2024年危险废物年报申报,已规范要求45家企业完成危险废物转移申报工作。二是完成经开区14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及经营单位的2024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评估及自评工作;开展经开区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共计排查10家涉危险废物企业,发现危险废物管理相关问题14个,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2024年经开区涉及生态环境突出问题1个,目前已完成问题整改。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全面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对经开区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按照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履行职能职责,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对经开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具体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以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为契机,各部门之间进一步加强协同配合,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长效机制,强化各部门之间的有效衔接,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确保反馈问题完成整改。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