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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草案公示稿)》的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5-03-20 17:06:18   索引号:    文号:    来源: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国家、省、市对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的相关要求,规范曲靖经开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科学有序推进曲靖经开区建筑垃圾全过程治理体系建设,构建“规划引领”建筑垃圾处置的工作格局”,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起草了《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理由

(一)根据国家和省级相关法规政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包括源头减量、分类处理、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及建设等在内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

(二)中共曲靖市委、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曲靖市典型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提出到2025年6月30日前,编制完成市级和各县(市、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加快构建“源头减量、分类收运、末端处置”管控体系,提升全市建筑垃圾管理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编制依据及过程

《规划》起草过程中,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2019)、《云南省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南》等国家和部门有关标准、规范,以及《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中心城市建筑垃圾和建筑散体物料运输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曲政办规〔2022〕1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全过程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曲政办函〔2024〕67号)等有关文件。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曲靖市靖和规划技术服务中心编制《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2025年1月完成了《规划》初稿编制,2025年2月征求采纳经开区管理委员会相关部门意见建议,2025年3月经修改完善形成《规划(草案公示稿)》。

三、主要内容

《规划》全文共计十二章,共计五十三条,内容包括:总则,规划期限、范围及目标,建筑垃圾处理现状,建筑垃圾产生量预测,源头减量规划,建筑垃圾收运体系规划,建筑垃圾处置体系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管理体系规划,运营规划,环境保护规划,规划实施建议。规划详细内容见规划文本,重点内容如下:

第一章 总则。包括指导思想、规划原则、规划依据等。

第二章 规划期限、范围及目标。明确规划年限2024—2035年,其中,近期:2024—2030年,远期:2031—2035年。规划范围为曲靖经开区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国土空间。总体目标为以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理念为引领,科学规划曲靖市建筑垃圾处置体系,合理、安全、环保地解决排放与处置的矛盾,逐步建成源头分类、区域调配、再生利用、无害化处置的可持续化建筑垃圾处置设施系统,促进曲靖市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近期目标到2030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不低于50%,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不低于60%;远期目标到2035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不低于60%,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不低于70%。

第三章至第四章 建筑垃圾处理现状、建筑垃圾产生量预测。包括建筑垃圾产生现状、运输现状、处置现状,行政管理治理现状等;通过测算和调研,预测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工程渣土、工程泥浆产生量。

第五章至第八章 源头减量规划、收运体系规划、处置设施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包括建筑垃圾源头分类及处理减量措施;建筑垃圾收运模式、收运流程、收运要求;建筑垃圾产生量与消纳平衡,末端建筑垃圾分类处理方式研究,建筑垃圾处置设施选址用地规模研究,建筑垃圾调配场布局与选址,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心布局与选址以及近期建设规划。

第九章至第十章 管理体系规划、运营规划。包括管理制度建设,智慧化信息管理建设,应急管理建设;资源化利用中心的运营,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的运营。

第十一章 环境保护规划。包括水土流失、地灾防治措施,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噪声环境保护措施,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第十二章 规划实施建议。包括建立综合协调、部门责任落实机制,规范行业发展秩序,完善建筑垃圾利用配套管理制度制定,规范化建设和管理。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