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经开投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曲靖开发区龙街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已经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审查,符合当地规划技术指标要求。经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储备委员会2025年第2次会议审议,拟同意该项目办理规划手续,按照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规划予以批前公示。
项目名称:曲靖开发区龙街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曲靖经开投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位置:位于曲靖开发区宁州路西侧,瑞和西路以北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调整内容:4#标准厂房一层、二层部分(建筑面积:3558.82㎡),9#标准厂房一层(建筑面积:1770.23㎡)的使用功能调整为龙街标准厂房整体项目的配套行政办公服务设施,因已完成建设,按现状予以认可;原审批(未建设)的12#食堂(含活动中心)调整为标准厂房,原审批(未建设)的13#宿舍楼用途调整为研发中心,两项内容调整后《自然资源部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72号)中关于工业项目中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占比要求。
调整后的规划经济技术指标:总用地面积90591㎡,总建筑面积141540.7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5760.83㎡,地下建筑面积35780.10㎡),计容建筑面积107008.03㎡,建(构)筑物占地面积29033.45㎡(其中建筑物占地面积27927.96㎡,构筑物占地面积1105.49㎡),绿地面积16614.24㎡,容积率1.18,建筑系数41%,绿地率18.34%,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比5.08%,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占比12.67%,机动车停车位662个(其中地上停车位106个,地下停车位556个),非机动车位230个,满足规划相关要求。
公示时间:2026年6月30日至7月8日(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该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并附具体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投诉举报电话:0874—3331985(法规科)
咨询联系电话:0874—3136466(建筑规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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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4年0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