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共曲靖市委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曲靖市典型案例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集中通报典型案例涉及经开区“2021年以来,云南开升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土地整理为名,违法在曲靖市经开区高家屯社区倾倒混有生活垃圾的建筑垃圾2.2万立方米,非法占用耕地 21.8 亩、林地 22.4 亩”的问题已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完成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2024年6月6日,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公开通报第三批典型案例《云南省部分市州建筑垃圾管控不力侵占金沙江干流岸线河道等问题频发》指出“云南省部分市州建筑垃圾管控不力,随意倾倒违法侵占金沙江岸线河道以及耕地、林地草地问题多发频发,处置利用问题突出。2021年以来,云南开升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土地整理为名,违法在曲靖市经开区高家屯社区倾倒混有生活垃圾的建筑垃圾2.2万立方米,非法占用耕地 21.8 亩、林地 22.4 亩。”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2021年以来,云南开升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土地整理为名,违法在曲靖市经开区高家屯社区倾倒混有生活垃圾的建筑垃圾2.2万立方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地块整个区域白色生活垃圾进行分拣,全面对填埋建筑包装废弃物的区域进行开挖,分拣出的建筑包装废弃物、白色垃圾由环卫垃圾压缩车辆统一收集运至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置,处置量合计约4.81吨;二是对涉事地块其它区域开挖查探20处,对所发现存在建筑垃圾堆填位置进行全面土方开挖作业,及时将建筑垃圾清运至经开区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集中分类处置,完成清运建筑垃圾约26200立方米。
(二)关于“非法占用耕地 21.8 亩、林地 22.4 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开展复林复耕工作,22.42亩商品林地,已在林地区域内种植雪松树苗,种植高度约为1.2米,共计栽种600株;21.85亩耕地完善耕作层、进行翻耕起垄,已经补种玉米;二是严格依法查处,占耕查处问题已由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提级办理,2024年9月10日对违法主体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2024〕3号),2024年10月25日,行政处罚事项已处理到位;占林查处问题由曲靖市麒麟区林业和草原局办理,已于2024年7月26日办结,已下发《林草行政处罚决定书》(麒林罚决字〔2024〕第012号),处以行政罚款166290.00元,罚款已缴纳;三是已委托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地块进行土壤环境检测,经现场随机抽样检测3个点位,检测结果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中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跟进、深化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压实整改责任,严格落实地块管护主体职责,坚决防止新的垃圾偷倒行为。按照该地块地类性质,确保地貌恢复达标达效。
(二)细化责任,强化监管。遵循“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原则,结合制定出台的经开区储备土地管护、建筑垃圾临时过渡管理、联审联运等管理制度,进一步压实职能部门和街道社区对各类地块管护职责,多措并举整治经开区建筑垃圾乱堆放、乱倾倒等现象,着力提升建筑垃圾管理水平。
(三)举一反三、全面提升。在经开区范围再度“大起底”排查,精准核实涉耕涉林地块压占“隐患”问题,党工委会议做专题研究,坚决立行立改,确保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全。同时,谋划推进经开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坚持“疏堵结合”,从根本上改变建筑垃圾此前长期“堵”为主、“疏”不足的窘况,合法合规解决建筑垃圾规范处置问题,切实贯彻执行好属地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