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2 15:56:47   索引号:    文号:    来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4年,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全部公开,公开率100%,全年共公开106条,较2023年的112条减少6条。行政强制案件0条。

(二)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有序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4年综合执法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明确分管领导作为信息审核负责人,所有发布的信息经审核负责人同意后进行发布,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综合执法局未设立专门的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通过经开区管委会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发布。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和《条例》要求,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落实、人员落实,明确工作内容和任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严肃性。2024年综合执法局未有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2024年,综合执法局始终严格按照《条例》相关规定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工作取得实效,但仍然存在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政策学习领会不深、不到位,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公开的力度、深度、广度有待拓展;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针对性相对不足,仍需完善。

在今后工作中,综合执法局将继续贯彻落实《条例》规定,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力度,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范围,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提高全局依法行政的透明度,努力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盼,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快速、高效、便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