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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生态环境局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6 15:34:15   索引号:    文号:    来源: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曲靖市生态环境局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以下简称“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在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公开内容,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有力地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4年,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主动公开行政许可26条,较2023年的30条减少4条;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2024年环境空气质量按月公开,全年公开12条,水环境质量按季度公开,全年共4条;由于经开区行政编制人员无法实现案件查处分离闭环管理,市生态环境局已明确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执法业务暂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承担,经开区不再单独公开行政处罚信息。

(二)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严格履行信息审核、发布程序,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确保发布及时、准确、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没有独立运行具有新闻信息服务、具有媒体属性和社会动员功能的

移动应用程序、小程序以及各类平台,信息公开发布主要依靠曲靖经开区管委会门户网站进行。

(五)监督保障。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加大对公开信息的监督审核力度,严格遵循“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的原则,确保了公开信息的规范性和合法性。及时传达学习省、市、经开区政务公开相关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积极参加经开区举办的政务公开培训,提高政务公开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待,仍存在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内容不够全面、互动性不强等问题。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拓展公开广度和深度,继续加强政务公开业务的学习,坚决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曲靖市生态环境局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