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2024-11-15 16:26:00   来源:   

按照《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曲办字〔202419号)和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定期调度及验收销号有关工作的通知》(曲环督办字〔202445号)等有关要求,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涉及经开区整改任务的市级序号69-20-1问题已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整改措施于202411月全面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反馈问题:园区环境风险防控不够有力(市级序号69-20-1),督察报告指出(69-20-1):富源产业园区、陆良产业园区等6个园区未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师宗产业园区、会泽产业园区等8个园区未开展环境风险评估。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麒麟产业园区越州片区等化工片区未建设事故应急设施。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结合经开区实际,针对该问题整改,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印发了《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明确了督办领导,由曲靖市生态环境局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牵头,经开区党政办公室、经发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财政局配合,2025630日前完成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及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风险调查评估报告编制。未涉及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及责任追究等有关情况。通过以上工作落实,该督察反馈问题已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全面完成整改,具体情况是:202411月,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印发《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含《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园区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全面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对经开区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按照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履行职能职责,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对经开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具体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以第二轮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为契机,各部门之间进一步加强协同配合,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长效机制,强化各部门之间的有效衔接,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确保反馈问题完成整改。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