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1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GB 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要求,对规定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公告不合格样品2批次。
本次抽检涉及2批次不合格样品为兽药残留超标和食品添加剂超限量超范围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曲靖开发区保顺卤菜摊销售的卤猪头肉,胭脂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二、曲靖开发区通顺调料土杂店销售的鸡蛋,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依法予以查出,已督促食品经营单位立即采取措施控制风险,督促餐饮单位严格按照规定对餐具进行清洗、消毒和保洁工作,防范餐具受到污染。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7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