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3月份以来,经开交警大队结合实际,着力筑牢护学岗安全防线,切实消除学校周边交通安全隐患,全力以赴做好辖区各类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各项工作。
做好三个安全教育。一是做好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及跟车老师教育。联合辖区学校以组织学习、手机短信等方式,通报重特大交通事故情况,提醒驾驶人安全守法、文明驾车,提示老师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监管。二是做好学生安全教育。组织民辅警深入中小学校及幼儿园,通过举办主题班会、播放宣传光盘、举办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展出交通事故图板等形式,大力开展学生安全乘车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广大中小学生、幼儿园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三是做好学生家长安全教育。联合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通过学校家长会,家长联谊会等不同形式,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强化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广大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
完善三种台账。一是建立校车信息台账,对辖区校车的所有人、使用学校、核载人数和行驶线路等信息逐一登记造册建账。二是建立校车驾驶人信息台账。全面掌握驾驶人姓名、准驾车型、驾龄和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定期审查驾驶资格,坚决杜绝记分周期累计记满12分、交通伤亡责任事故、酒后驾车的驾驶人驾驶接送学生车辆。三是建立接送学生车辆跟车老师信息台账。组织大队配合拥有校车的学校将跟车老师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登记建账,便于及时了解接送学生车辆运行情况,及时处置突发情况,监督接送学生车辆安全运行。
明确三个责任。一是明确辖区每个学校护学岗民辅警的责任。对辖区所有学校确定监管责任民辅警,并明确监管民辅警在接送学生车辆档案管理、驾驶人安全教育、学生上下学时接送学生车辆路面管控等方面的工作责任。二是明确学校法人、接送学生车辆所有人的责任。经开交警大队配合辖区学校进一步明确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及接送学生车辆所有人的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督促校方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监管,督促车主做好接送学生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和驾驶人安全提醒等工作。三是明确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跟车老师的责任。督促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自觉做到文明驾车、安全出行,督促跟车老师认真履行护送职责。
排查整改三类安全隐患。一是开展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排查。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每月开展一次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排查,并督促相关学校及车主、驾驶人做好整改工作。二是开展校车驾驶人隐患排查。通过调阅交通事故档案、查询违法系统等方式,每月开展一次校车驾驶人安全隐患排查,对不符合安全驾驶资质的,及时取消其驾驶资格。三是开展校园周边道路安全隐患排查。经开交警大队适时开展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交通安全隐患,采取措施全力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推行三种方式整治。一是采取定点整治。根据学校作息时间,在每天早中晚上放学高峰时段,经开大队在辖区学校门前及周边道路主要路口设立固定护学岗,对过往接送学生车辆实行安全保障和交通秩序管理。二是采取巡逻整治。在每天早中晚上放学高峰时段安排巡逻执勤车辆,加强对校园周边道路及接送学生车辆必经道路的巡查,及时发现并严厉查处接送学生车辆动态违法行为。三是采取随时检查。有针对性地组织大队民辅警利用执法记录仪、照相机、摄像机等录音录像设备,及时收集固定接送学生车辆违法事实,及时对驾驶人进行处罚,进行针对性安全教育,消除校车驾驶人的侥幸心理,确保接送学生车辆运行安全。
作者:交警大队 代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