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云南腾创空间企业孵化器服务有限公司等280户企业连续两个年度及两个年度以上未依法进行年报公示且通过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的规定,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本局决定吊销云南腾创空间企业孵化器服务有限公司等280户企业营业执照(名单附后)。
2024年9月10日,本局依法向云南腾创空间企业孵化器服务有限公司等280户企业以公告的方式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截至10月13日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本局视为当事人放弃了上述权利。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本局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曲靖经开区市场监管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自公告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可向曲靖市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沾益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本局将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行政处罚信息。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874-3310069
附件: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吊销企业名单(280户)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