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0日,为规范曲靖经开区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运作和管理,根据《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财预〔2015〕210号)、《财政部关于财政资金注资政府投资基金支持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财建〔2015〕1062号)、《云南省重点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曲靖市产业引导基金暂行管理办法》(曲政办发〔2021〕63号)以及《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引导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制定了《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引导投资基金实施细则(试行)》,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局长奠石云同志就《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引导投资基金实施细则(试行)》有关问题接受了曲靖广播电视台记者的访谈。
记 者:什么是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
奠石云:《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引导投资基金实施细则(试行)》中所提的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是指管委会出资由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并按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的政策性基金。其资金主要来源于经开区扶持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和其他政府性资金,以及产业基金运营中产生的收益等。我们所称的基金是指产业基金及其设立的子基金和专项基金的统称。
记 者:在运作过程中,经开区财政局授权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哪些主要职责来管理和运用基金的呢?
奠石云:主要包含6项职责。一是负责监督基金的规范运营,对产业基金日常运作进行监管和指导,会同其他投资人和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选择子基金及专项基金管理机构,按照经开区重点产业发展目标,建立经开区产业引导基金投资体系,并督促基金管理机构按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领域进行投资。二是督促基金管理机构建立投资决策和风险约束机制,指导基金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识别、防范及处置产业基金、投资项目的运营风险。三是具体履行出资人职责,向基金派驻出资人代表,以出资额为限,行使出资人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参与重大事项决策等。四是按照要求及时向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和财政局报送产业基金的政策引导效果、基金出资变动、基金投资回报、管理费用、资产负债、投资损益等运行情况及可能影响投资者权益的其他重大情况。五是在经开区管委会各部门的支持下,建立基金投资项目储备库并定期更新,为产业基金提供项目信息和项目对接服务。六是负责识别、防范及处置产业基金、直接投资项目、子基金及专项基金、其他私募基金所投项目的风险。
记 者:我们都知道,基金主要还是服务产业的发展,那就需要投资项目建设,获取收益,才能更好地激发基金的产业带动作用,我们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资决策流程是些什么呢?
奠石云:流程主要分为8个环节,我们结合曲靖经开区的工作实际,在《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引导投资基金实施细则(试行)》中明确了8个环节的流程,分别是项目征集、项目申请、初审及立项、尽职调查、拟定投资方案、投资评审、报批核准、投资实施。并且我们对8个环节做了详细的说明。
记 者:在实际过程中,项目投资后,不一定完全按照计划实施,产业基金在投资运作管理过程出现投后重大事项时,有什么措施来进行调整呢?
奠石云:在《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引导投资基金实施细则(试行)》中,对以下两种情况进行了明确。一是涉及产业基金认缴出资额增加、产业基金临时转让持有子基金份额、项目管理方实质性变化等要素变更的投后重大事项,需提交经开区财政局审议研究决定,并报管委会备案。
项目管理方实质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
1.直投项目控股股东及经营范围发生实质性变化,且影响设定政策目标实现的;
2.子基金管理人的控股股东(公司制)或普通合伙人(合伙制)发生实质性变化;
3.子基金管理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协议约定的关键人士半数(含)以上发生变化。
二是涉及变更子基金管理人、延长产业基金存续期、调整让利方式等核心要素变更,或因技术、市场等原因导致项目目标难以实现的、企业发生重大违约行为、经营异常、重大投资损失、陷入难以扭转困境、经营停顿等重大风险事项的,需提交经开区财政局审议后报管委会核准实施。
记 者:《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引导投资基金实施细则(试行)》就政府的退出方式有没有明确?
奠石云:在《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引导投资基金实施细则(试行)》中明确,产业基金对外投资形成的收益份额或股权可采取首次公开募股(IPO)、股权转让、份额转让、兼并收回、社会资本回购及清算等方式退出。
第一种情况是正常退出。产业基金(子基金)对外投资项目原则上投资期为3年、退出期2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经各合伙人一致同意可延期两次,每次延期1年。正常退出是指在达到投资年限或协议约定的退出条件后,适时按约定方式正常退出,收回投资本金和收益。子基金达到投资年限或约定退出条件予以退出的,由子基金管理人按约定方式提出清算方案,经子基金投决会、产业基金投决会评审通过后实施,并由产业基金管理人向经开区财政局报备。产业基金直接投资项目正常退出时,由产业基金管理人按协议约定提出退出方案,经产业基金投决会评审通过后实施,并向经开区财政局报备。子基金对外投资项目正常退出的,由子基金管理人按相关协议提出单项目退出方案,经子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评审通过后实施,并向产业基金管理人报备。
第二章是特殊退出。特殊退出是指产业基金(子基金)对外投资项目未达到协议约定的退出条件,或在其他情形下需要提前退出的。其他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未完成返投目标等子基金严重偏离章程或合伙协议约定投资的,且造成产业基金重大损失的。
2.投资项目不符合《管理办法》及政策导向的,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
3.直接投资项目发生重大风险的。
4.发现其他严重危及产业基金安全或违背政策目标等事前约定退出情形的。
产业基金对外投资项目(含子基金、直接投资项目)特殊退出时,由产业基金管理人提出项目退出建议,经产业基金投决会、经开区财政局审议通过后,提报经开发区管委会核准后执行。产业基金在决策子基金对外投资项目特殊退出事项时,按照产业基金在子基金、直接投资项目特殊退出决策流程办理。
产业基金(子基金)对外投资项目如未按约定条件退出时,产业基金(子基金)管理人应聘请具备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或审计机构进行评估审计,评估审计结果作为基金退出价格的重要依据。子基金存续期限届满前,退回的投资款按照产业基金的出资比例退回产业基金。
记 者:《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引导投资基金实施细则(试行)》对基金管理的绩效评价和监督有什么具体的措施吗?
奠石云:我们在《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引导投资基金实施细则(试行)》中,对基金管理的绩效评价和监督提了具体的措施,比如一是明确管理主体,由经开区财政局按年度开展产业基金绩效评价工作。要求产业基金管理人每年3月底以前制定产业基金年度绩效评价目标,经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审核同意后报经开区财政局。二是对绩效评价内容进行明确。产业基金管理人根据产业基金年度绩效评价指标,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负责对子基金、直接投资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组织绩效自评,并在次年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向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提交年度绩效自评报告。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审核后向经开区财政局提交产业基金年度绩效自评报告。子基金绩效评价重点针对子基金运作规范度、信息披露及时性、投资目标实现情况、业务经营、投资收益等方面进行评价。三是对监督管理提出了具体的措施。经开区财政局根据产业基金绩效自评报告,组织第三方机构对产业基金开展绩效再评价,并将结果向管委会报告。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要认真履行产业基金出资人的相关权利和义务,加强对产业基金运作管理和指导,监督检查产业基金投资运作、风险控制、资金使用及财务管理情况,并视工作需要委托专业机构开展专项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