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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障局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申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评定合格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07 09:17: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   

根据《曲靖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曲医保〔2022〕8号)要求,曲靖经开区综合保障局组织对申报医保定点的医药机构进行了受理、审核、评定,经曲靖经开区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将审定通过的医药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16日),公示期内,若对结果有异议,可向经开区综合保障局社会保险科申请复核,电话:0874-3969338。

 

评定通过的医药机构:

1.云南东飞药业有限公司曲靖开发区龙街店

2.曲靖仟家福药业有限公司

3.云南民鑫药业有限公司曲靖大龙潭店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障局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