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曲医保〔2022〕8号)要求,经开区综合保障局组织对申报医保定点的医药机构进行了受理、审核、评定,经经开区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将审定通过的医药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5月11日),公示期内,若对结果有异议,可向经开区综合保障局社会保险科申请复核,电话:0874-3969338。
评定通过的医药机构:
1.市丹溪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经开区翠峰西路店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域蓝苑连锁店
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障局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