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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保险管理局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申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评定合格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10 11:14:47   索引号:    文号:    来源:   

根据《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曲医保〔2022〕8号)要求,经开区医疗保险管理局组织对申报医保定点的医药机构进行了受理、审核、评定,经经开区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将审定通过的医药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3年3月7日至2023年3月15日),公示期内,若对结果有异议,可向经开区医疗保险管理局稽核科申请复核,电话:0874-3969338。

评定通过的医药机构:开发区天月阁大药房

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保险管理局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