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由地方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地方事务局负责拟订经开区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发展战略、有关政策和工作计划;负责编制农业农村事务的各类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经开区内促进就业工作,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负责经开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管理工作;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监管责任。负责就业扶持资金、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贯彻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实施劳动合同调整的基本规则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规范,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人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贯彻落实有关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经开区农民工工资支付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经开区范围内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收储管理工作,处理农民工工资纠纷,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民族团结稳定、退役士兵管理、民族宗教、残联、老龄、老体协、农业、农机、畜牧兽医、烟草、林业、水务、移民、气象、扶贫、护林防火、抗旱防汛等事务的运行管理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是全力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2022年,城镇新增就业17,744人,完成目标任务的709.76%;城镇登记失业率4.04%,控制在5.00%以内;扎实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工作,经开区农村劳动力共26,423人,已转移就业19,252人,就业率达72.86%;全面落实就业及创业扶持政策,以创业带动就业,全面推进全区就业及再就业工作科学稳步发展,完成创业贷款65笔,放款849万元;切实开展人才培训,开展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2,200人次;积极做好失业保险政策扩围工作,共发放394人,发放失业保险金203.50万元,发放249人失业补助金,金额为48.50万元;采取“免申即办”的方式为235家企业办理稳岗返还补贴,发放补贴254.45万元;劳动维权保障有力,2022年经开区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8.00%,其中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了90.00%以上。2022年经开区共核处投诉举报案件1,183件,为1,960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的工资1,665.88万元。
二是织密扎牢社会保障安全网。始终以“强化服务、提高质量”为主线,把扩面与征收当作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来抓,积极主动与税务部门做好沟通协调,深入企业宣传服务,敦促各类人员应保尽保。2022年经开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27,562人,完成目标任务的97.73%;工伤保险参保35,968人,其中农民工9,324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35.72%;失业保险参保23,892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20.00%;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21,868人(其中领取待遇5,042人,缴纳本年度保费人数16,826人),完成目标任务22,800人的95.91%。生育保险参保22,703人,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参保23,409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53,137人,参保率95.00%以上。严格稽核,保障待遇,累计发放584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5,056人次,共2,005.70万元;对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及时审核支付待遇,共审核拨付194人工伤保险待遇502万元;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58,634人次、750.47万元,发放重度残疾人养老补助476人次、5.27万元,发放被征地农民个人账户养老金41,277人次、445.45万元;拨付企业生育保险费576.21万元;手工结算居民医疗保险367人162.17万元;拨付协议医药机构居民医保762.58万元,职工医保1,184.25万元;手工结算职工医保54人30.97万元,按时拨付医疗救助6人5.60万元,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率均达100.00%。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2022年共完成8个项目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涉及土地298.23公顷,收缴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金8,947.04万元,涉及被征地人口3,626人,其中16周岁及以上2,810人。
三是坚持依法依规,扎实开展民政民宗领域事务工作。全力以赴做好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疫情防控工作。经开区老年公寓服务对象70人,敬老院服务对象9人,切实抓好重点人群常态化健康监测,动态掌握经开区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切实做好老年公寓封闭式管理、院内消毒、房间通风、体温检测、规范佩戴口罩等工作。切实推进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落实,严格执行城乡低保标准,全面摸排认定农村低保对象,规范优化农村低保审核审批程序,加强农村低保工作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到“应保尽保”,2022年累计保障农村低保2,550户、6,120人,发放资金192.44万元,新增15户29人,停发23户90人;累计保障城市低保811户、1,513人,发放资金90.61万元,停发9户20人,新增6户19人。健全养老服务体系,落实儿童福利保障,保障高龄老人的合法权益,扎实推进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累计发放高龄津贴53.64万元9,823人次;开展九九重阳节慰问活动,发放90名老人慰问金8.55万元;提升养老服务水平,联合举办养老职业技能培训班,培训养老护理员60人,完成新建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5家移交;落实各项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及时发放孤儿生活补助5人8.61万元,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5人生活补助4.02万元;常态化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排查,定期走访,确保留守儿童有人监护,目前经开区共有留守儿童10人。通力保障残疾人合法权利,开展第三代残疾证换发工作,换发率达99.00%;为残疾儿童制定“一人一策”救助方案,康复救助残疾儿童18人39万元;助力残疾人稳定就业,组织70余人参加全市残疾人招聘会2次,协助市残联为德方纳米有限公司招聘安置残疾人70余人;2022年成功申报辖区内云南康恩贝希陶药业有限公司为云南省残疾人就业创业示范基地,成功申报大海哨社区2户为省级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户。依法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积极推进民族团结示范区创建工作,2022年经开区32家单位成功申报为区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消防大队成功申报为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规范管理,推动宗教活动场所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实行“一寺一策”管理。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和公益性公墓建设,经开区顺利实现了火化率、入公墓安葬率两个100.00%的目标;已建成街道级农村公益性公墓2个,村级农村公益性公墓1个;积极落实惠民殡葬政策,足额及时兑付殡葬补助149人66.23万元;整治“三沿六区”及“活人墓”,排查拆除“活人墓”35座,依法取缔朝阳社区龙潭居民小组违规制售封建迷信用品点1处。
四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2年研究制定了经开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和2022年度工作计划,印发经开区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明确工作思路、目标任务、政策举措,常态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和“一平台三机制”,促进脱贫人口收入持续增长,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为推进共同富裕奠定坚实基础,2022年经开区脱贫人口人均收入达17,153.00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农业农村科、林业科、水务科、林业灾害防御科、社会保险科、劳动监察科、民政科、民宗科。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事务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家。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事务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8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另有长期聘用10人、政府雇员1人、临聘27人。
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事务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49,233,909.9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233,909.9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03,431,462.21元,下降80.5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3,431,462.21元,下降80.51%;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一致;事业收入与上年一致;经营收入与上年一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一致;其他收入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2021年地方事务局存在新增的专项用于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自来水厂建设项目,2022年未新增专项债券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事务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51,373,947.35元。其中:基本支出16,353,780.58元,占总支出的31.83%;项目支出35,020,166.77元,占总支出的68.1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06,198,917.94元,下降80.0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919,178.33元,下降44.13%;项目支出减少193,279,739.61元,下降84.66%;上缴上级支出与上年一致;经营支出与上年一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2021年拨付了专项债券资金,2022年未拨付专项债券资金导致支出金额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事务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353,780.5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511,350.84元,占基本支出的82.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支出2,842,429.74元,占基本支出的17.3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事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020,166.7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22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支出5,000,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一性吸纳就业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的发放。
2.中央就业补助资金支出1,894,4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一性吸纳就业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的发放。
3.中央优抚对象补助经费支出1,604,510.35元,主要用于经开区优抚对象的抚恤和生活补助。
4.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出3,074,000.00元,主要用于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
5.农村厕所革命及农村饮水安全提升改造工程经费支出3,631,297.69元,主要用于改建新建户厕、公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村人居水平。
6.数字经开区水环境监管平台项目经费支出1,681,202.00元,主要用于提升经开区水环境综合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和现代化水平,实现数字经开水环境综合治理的整体管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事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389,699.6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6.67%。与上年相比增加980,772.37元,增长2.55%,主要原因项目资金及数量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230,721.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28%。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行政运行支出、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226,865.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97%。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及支持就业、再就业补助支出,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支出、殡葬、最低生活保障等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1,905,320.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4%。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医疗救助等支出;
4.节能环保(类)支出954,954.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2%。主要用于河长制开展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白石江河道清淤支出;
5.城乡社区(类)支出25,83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主要用于满足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的需要;
6.农林水(类)支出7,762,150.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71%。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工作支出、党政军义务植树、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抗旱、苗寨道路改造工程支出;
7.住房保障(类)支出282,46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2%。主要用于上西山水库、前进水库、政府雇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38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经开区森林草原防灾减灾工作。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8,489.1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7,694.14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8.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95.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6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9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事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8,489.1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7,694.1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9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2022年度特种专业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9,403.73元,增长24.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8,608.73元,增长22.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795.00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时间长,耗损严重,导致维修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劳动监察巡查,森林防火巡查,民生保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参加曲靖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审现场点位培训接待中餐费、交叉检查接待中餐费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事务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42,429.74元,比上年减少4,343,764.36元,下降60.45%,主要原因为调整了会计科目。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事务局资产总额18,561,259.48元,其中,流动资产4,260,751.56元,固定资产506,006.95元,在建工程13,794,500.97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902,665.5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0,752.93元。2022年未处置房屋建筑物;2022年无报废报损资产;2022年无出租房屋。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5,0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5,0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5,04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事务局2022年度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