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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事务局2023年预算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6 15:39: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事务局

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二、立项依据

三、项目实施单位

四、项目基本概况

五、项目实施内容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七、项目实施计划

八、项目实施成效

第三部分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区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区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事务局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拟订经开区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发展战略、有关政策和工作计划。

2.负责编制农业农村事务的各类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负责经开区内促进就业工作,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4.负责经开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管理工作。

5.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监管责任。

6.负责就业扶持资金、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7.贯彻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实施劳动合同调整的基本规则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规范,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

8.贯彻落实有关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经开区农民工工资支付规划并组织实施。

9.负责经开区范围内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收储管理工作,处理农民工工资纠纷,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0.负责民政、民族宗教、残联、老龄、老体协、农业、农机、畜牧兽医、烟草、林业、水务、移民、气象、扶贫、护林防火、抗旱防汛等事务的运行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科、农业综合科、民政民宗科、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本单位为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二级单位,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四个不摘”要求和“一平台三机制”4个全覆盖常态化落实,确保62户215名脱贫人口脱贫成果巩固率100.00%,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实现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达18,500.00元以上,打造绿美村庄2个,确保全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巩固拓展,乡村振兴稳步推进。

2.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2023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2.87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2.2万人,工伤保险参保2.70万人;持续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保持在95.00%以上;实施医保助力乡村振兴工程,确保重点人群100.00%参保;推进“智慧医保”建设,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达73.00%,医保电子凭证应用率达98.00%;优化政务经办服务,经办事项即时办结率达50.00%以上。

提高基本民生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加强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确保各项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户到人,加大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特困供养对象审批审核力度;加强老年公寓监督管理,持续推进商住小区老年活动用房验收接管;持续巩固遗体火化率、骨灰入公墓安葬率2个100.00%成果;持续抓好公墓管理,进一步完善农村公益性公墓生态安葬设施建设;及时足额兑付惠民殡葬补助经费。

3.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三务”公开制度,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立上下贯通的网络综合服务平台,将低保办理、老年人福利补贴、儿童福利补贴发放等直接面向群众,设立卫生健康委员会、退役军人服务窗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等下属委员会,有序引导群众参与基层治理。加强农村宅基地审理管理工作及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工作、深入推进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排查整治、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清廉村居建设,不断增强广大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4.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开展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以宜林荒山荒地荒滩、荒废和受损山体、退化林地草地等为主,科学开展绿化美化。根据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布局,大力推进长江上游牛栏江流域保护与恢复、珠江上游南北盘江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大封山育林力度,加快宜林荒山造林,促进植被恢复,加大森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力度,优化森林结构,提高森林质量,提升森林生态景观。创新义务植树机制,鼓励通过捐资建绿、认管认养、购买林业碳汇、“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等多种方式,大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按照村庄发展规划,围绕“乡村自然生态保护、乡村绿化美化、生态产业发展”3个绿美乡村评价指标,通过持续开展绿美乡村的提升打造,以提升改善村容村貌、推进村庄绿化美化为目标,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可复制、可借鉴学习的示范样板,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绿美乡村建设的主动性。

根据河湖分布特点,持续深入开展河湖空间治理,开拓河湖道绿化空间,结合岸坡稳定、行洪安全、生态修复、自然景观的要求因地制宜开展河湖沿岸绿化提升工程,大力推进植树造绿,构建沿岸生态景观带。充分发挥“河长制”机制优势,对小(二)型及以上水库径流区等河湖沿岸周边开展绿美行动,积极推进河湖复苏工程,确保宜林河流断面应绿尽绿。

5.全面完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制度,以林长制实现“林长治”,筑牢珠江源头、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开展绿美经开工作,根据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开展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以宜林荒山荒地荒滩、荒废和受损山体、退化林地草地等为主,科学开展绿化美化;加大封山育林力度,加快宜林荒山造林,促进植被恢复,加大森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力度,优化森林结构,提高森林质量,提升森林生态景观,提升区域森林生态系统整体性功能。

6.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强化河湖长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部署要求。根据河湖分布特点,持续深入开展河湖空间治理,开拓河湖道绿化空间,结合岸坡稳定、行洪安全、生态修复、自然景观的要求因地制宜开展河湖沿岸绿化提升工程,大力推进植树造绿,构建沿岸生态景观带。充分发挥“河长制”机制优势,对小(二)型及以上水库径流区等河湖沿岸周边开展绿美行动,积极推进河湖复苏工程,确保宜林河流断面应绿尽绿,加快建设“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幸福河湖,筑牢经开区水生态安全屏障。2023年做好经开区域内河湖划界相关工作。

7.2023年1月初至2023年12月底积极开展森林火灾的防控、巡查、宣传等工作。在防火高发期对铁三公园、翠山风景区、廖廓山北坡、26个防火卡点及3个瞭望台进行重点检查,进山人员严格执行“扫码”入山并实名登记、收缴火种等;加强防火知识宣传,拟发放户主责任书13,000份、制作张贴《云南省人民政府2023年森林防火命令》200份;强化重点人群管护力度,确保万无一失;做好信息收集,准确上报各类报表数据。

8.2023年全年做好5座小(一)型水库管理运行,严格落实防汛“三个责任人”和“三项基本制度”;5月至10月加强汛限水位管控,汛期禁止超限制蓄水位蓄水。有效管理好饮用水源,加强巡库巡河,制止私挖乱开垦、乱停乱放车辆、乱丢垃圾等污染水源的不文明行为;做好水库、坝塘蓄水上报工作,为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和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做好科学用水调度,完成上级下达年度蓄水任务。

9.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对经开区申报拟命名点位和已命名的示范单位进行打造,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考核、命名、逐级申报及迎检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工勤人员编制11人,事业编制26人。在职实有7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37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870.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42.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27.9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282.19万元,增长5.05%,主要原因是经开区老年公寓主体工程建设预算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870.7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870.7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742.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127.9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82.19万元,增长5.05%,主要原因是经开区老年公寓主体工程建设预算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870.7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870.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4.5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051.04万元,下降85.01%,主要原因是2022年民生资金、社保资金按照业务分类,在2023年归集为项目支出;项目支出5,156.2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333.23万元,增长526.52%,主要原因是2022年民生资金、社保资金按照业务分类,在2023年归集为项目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03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662.61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行政运行支出、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2012399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族事务-其他民族事务支出4.74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行政运行支出、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208010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15.0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及支持就业、再就业支出、民政事务管理支出、最低生活保障支出等。

208019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607.0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及支持就业、再就业支出、民政事务管理支出、最低生活保障支出等。

208029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68.77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及支持就业、再就业支出、民政事务管理支出、最低生活保障支出等。

20805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2.26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及支持就业、再就业支出、民政事务管理支出、最低生活保障支出等。

208050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2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及支持就业、再就业支出、民政事务管理支出、最低生活保障支出等。

20808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9.00万元,主要用于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家属抚恤费。

208080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伤残抚恤45.00万元,主要用于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工民工生活补助。

208080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52.00万元,主要用于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两参人员生活补助。

208089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其他优抚支出224.04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籍60岁以上生活补助、老烈士子女生活(含建国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补助。

20809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退役士兵安置258.00万元,主要用于含自谋职业补助、灵活就业补助、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

208090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退役士兵管理教育21.5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技能培训、适应性培训。

208099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其他退役安置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待安置期间教育培训、待安置期间两险。

20810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16.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感染儿童的基本生活,发放基本生活费。

208100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老年福利55.0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高龄津贴,按照年满80周岁及以上,以享受每人每月50元的津贴待遇。满9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享受100元的津贴待遇。100周岁的以具体出生月为基准,每人每月享受300元的津贴待遇。

208110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残疾人康复12.00万元,主要用于帮助残疾人就学、就业,全面参与社会生活。

208110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残疾人就业15.0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生活。

208110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61.20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困难生活补贴和重度护理补贴。

208119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10.5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和保障残疾人生活。

20819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10.0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

208190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12.0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

20820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临时救助支出40.00万元,主要用于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实施救助。

208200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并实施未成年人社会保护。

20821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2.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城市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发放生活补贴、照料护理补贴。

208210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35.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农村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发放生活补贴、照料护理补贴。

20822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移民补助17.40万元,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目扶持、水库移民扶持项目维修管护等。

20826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21.00万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改制先养后退人员补助。

208260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886.38万元,主要用于补贴资金至参加养老保险的乡居民的个人账户。

2101101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4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承担部分医疗保险费用。

2101103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7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的行政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部分。

2101199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4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大病医疗保险。

2101202 卫生健康支出-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274.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和门诊医药费用。

2110199 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7.01万元,主要用于林长制工作全面推进工作经费。

2130234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林业草原防灾减灾18.53万元,主要用于林业草原防灾减工作经费。

2130306 农林水支出-水利-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53.00万元,主要用于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标志标牌包括饮用水保护区界牌、交通警示牌、安全警示牌及禁止牌。在一级保护区的水域边界及二级保护区流域周边设置隔离网。

2130599 农林水支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55.0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定点帮扶工作的顺利开展。

2210201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1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300499 转移性支出-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其他支出3.75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301 工资福利支出660.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0.8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1,428.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43万元,项目支出1,387.19万元)。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41.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6万元,项目支出1,229.23万元)。

310 资本性支出1,358.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358.43万元)。

313 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1,181.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1,181.3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42.7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45.80万元,下降15.13%,主要原因是2022年民生资金、社保资金按照业务分类,在2023年归集为项目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27.9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27.9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科目单独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一致。

五、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事务局2023年无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事务局2023年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与省配套事项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事务局2023年无省级配套事项。

(三)与市配套事项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事务局2023年无市级配套事项。

(四)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事务局2023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五)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事务局2023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2023年,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事务局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0.00万元,与上年一致。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一致。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8.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8.6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事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9.00万元,较上年增加40.00万元,增长444.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事务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经开区地方事务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10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经开区地方事务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4.00万元,较上年增加16.00万元,增长20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0万元,较上年增加16.00万元,增长20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2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增加原因为预算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时,在基本支出和三公经费都列支了24万元,为重复预算,导致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至48万元。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事务局共批复重点项目2个,共安排资金800.00万元。具体项目是:

1.经济技术开发区老年公寓建设项目600.00万元,加强老年公寓监督管理,持续推进商住小区老年活动用房的验收接管,方案实施后保障老年公寓建设项目达到设计标准,一次验收合格率为100%,老年公寓服务群体满意度达90%以上。

2.数字经开水环境监管平台项目200.00万元,全面提升经开区水环境综合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和现代化水平,“数字经开水环境监管平台”项目将通过GIS技术、传感器技术、大数据、物联网、5G通信等先进科学技术手段跟水环境综合治理管控目标有机结合,实现数字经开水环境综合治理的整体管控,以数字水环境监管驱动环境生态文明、社会文化与经济产业升级,促进数字经开全局战略发展。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事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32.0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91.23万元,增长56.11%,主要原因为机关的管理力度增加,办公设备和软件更新换代,需要增加经费投入。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事务局资产总额1,854.36万元(净值1,854.3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24.31万元,固定资产194.49万元、净值50.6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1,379.45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90.27万元,主要是流动资产减少1,094.14万元。2022年未处置房屋建筑物;未处置车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无资产处置收入,无资产使用收入。

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月资产月报数。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事务局

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老年公寓建设项目。

(一)立项依据

曲发改社会(2017)138号。

(二)项目实施单位

市玉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三)项目基本概况

新建200张床位的老年公寓,功能包括住宿、餐厅、行政办公、老年活动室、健身房等,建设规模10,040平方米。建筑基地面积2,028.84㎡,道路面积2,260.93㎡;绿化面积3,500.76㎡,建筑密度20.30%,容积率1.01,绿地率35.0%。

项目估算总投资:3,850.00万元。其中:老年公寓及其附属设施2,650.00万元,土地购置费1,200.00万元。

(四)项目实施内容

本工程位于开发区翠和路南侧,A、B栋建筑面积9,969.58㎡,六层,建筑高度22.2米,楼梯间高度28.2米。本项目基础采用PHB500型管桩桩基础,框架结构,A、B栋分别内设楼梯三部及载重1.6吨的医用电梯一部。

(五)资金安排情况

2023年度安排600.00万元。

(六)项目实施计划

除主体工程外的室外部分(水泵房、消防水池、发电机房、室外管网、绿化、道路等)及室内二次装修计划已在2020年度实施完成。先行实施水泵房、消防水池、发电机房等配套工程,满足消防功能需要及消防验收要求。

(七)项目实施成效

主体工程(一期)于2018年11月18日开工建设,2019年12月25日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中标合同价1,808.52万元。2020年度实施二次装修及室外工程(二期)后达到设计功能要求后已投入运营。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事务局

2023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数字经开水环境监管平台项目。

(一)立项依据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度第11次主任办公会议纪要(第33期)。

(二)项目实施单位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事务局。

(三)项目基本概况

水环境保护治理是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标志性工程。坚持“一河一策”,加强流域精准治污决策管理,是国家“水十条”对水污染防治管理的基本要求。白石江水库、上西山水库、老西山水库、面店水库是经开区河道水库库中保护型水库的典型代表,是经开区至关重要的生态资源。现有水环境监管体系中不同程度存在监测和环境感知体系不完善、环境综合监管信息化程度不高、智能化综合决策能力薄弱等问题,难以支撑经开区水环境的科学精准决策管理需求。为全面提升经开区水环境综合管理科学化、精细化和现代化水平,“数字经开水环境监管平台”项目将通过GIS技术、传感器技术、大数据、物联网、5G通信等先进科学技术手段跟水环境综合治理管控目标有机结合,实现数字经开水环境综合治理的整体管控,以数字水环境监管驱动环境生态文明、社会文化与经济产业升级,促进数字经开全局战略发展。

(四)项目实施内容

水质监测:分别针对水库布设8参数(温度、pH、电导率、溶解氧、COD、叶绿素、总磷、氨氮)物联网小型水质监测系统,针对河道重点断面布设9参数(流量、pH、电导率、溶解氧、COD、总磷、氟化物、氨氮)物联网小型水质监测系统。

水位、雨情监测:针对水库布设水位、雨情监测传感器,此外,平台还将对接污水厂已建流量监测数据。

管网监测:针对城市污水管网装设液位监测传感器,选取20处关键点位,实时监控区域污水管网排水量,防止污水溢出及管网堵塞。

无人机高光谱:考虑到小型水质监测系统布设易受地面坡度、供电、取水、数据传输等因素限制,拟采用无人机高光谱水质监测作为白石江水质监测补充手段,飞行架次为每季度一架次,特殊时段视需求补充飞行。

视频监控:现有部分河道断面及水库已建有视频监控,已建有视频监控的点位将不再重复建设,后期只需协调开放接口接入平台即可。

(五)资金安排情况

2023年度资金安排200.00万元。

(六)项目实施计划

1.投入式液位计:项目共投入式液位计20台已全部安装到位,设备采集数据正常,数据发送监控平台正常。

2.安防监控:项目共设计视频监控点11个(5路AI监控,6路枪机),视频监控布点与市经开区事业局点位已经确认,且地基已浇筑完成,已完成3路视频监控安装调试(泰丰公园、外滩2路),目前3路视频监控储存正常,在水环境监管平台可直接调出视频图像;其余各点位已完成地基立杆,计划3月底份完成其余8路监控视频接入。

3.水质微型站:水质微型站已在公司完成组装工作(因其运行将产生较大运维成本,故暂未安装),泰丰公园水质站底座已完成浇灌工作,光纤链路于水质站调试同步到位,其余点位地基及线路预计3月份完成,4月份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数据接入工作。

4.水文、雨情监测;水文、雨情监测仪已到位,安装调试配套水质微型站发送数据,计划与水质站同步于4月份完成安装水文、雨情监测。

5.数字经开水环境监管平台:截至2022年2月15日,数字经开区水环境监管平台整体架构已研发完成,驾驶舱等相关业务模块定制开发完成,完成投入式液位计数据解析功能,采集数据通过平台直接展示及预警功能;视频监控可以正常实时预览(其中外滩一点位因电源箱移位导致无法预览),其余功能正在与研发对接上线,预计4月完成平台上线,前期平台功能上线后与各部门使用人员沟通后统一进行平台优化,整体平台优化在5月份完成建设进入试运行阶段。

6.数字经开水环境监管平台小程序:目前小程序已完成现有设备数据接入,预计4月底可实现实时数据查看及预警信息等功能。

7.目前项目各子系统正在建设过程中,预计在6月份完成项目整体内容建设。

(七)项目实施成效

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和和谐社会建设,以数字经开管理信息化,城市水环境运行智能化为出发点,运用先进的GIS技术、传感器技术、大数据、物联网、5G通信等技术,构建集经开区水环境的信息采集、传输、处理、存储、管理、服务、应用为一体的经开区流域智慧管控平台,全面、准确、实时的感知经开区水环境,灵活共享信息。全面提高环保、住建、水务等业务管理部门的预警、决策、调度、指挥能力,显著提升经开区的数字化水平。具体如下:

1.实现数字经开国土空间、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污染源监测网络和信息全覆盖,信息数据实时动态采集,形成经开区流域多元时空动态大数据;

2.打通流域各管理单元间的数据壁垒和“信息孤岛”,健全统筹数字经开数据整合共享机制,整合形成以数据为核心驱动力的智慧化管理机制,实现数字经开各部门数据信息互联共享;

3.构建一整套刻画经开区水环境污染物输入与河道生态响应过程的模型分析集群,形成支撑数字经开水环境保护治理智能决策的“超级大脑”,管理从以“人治”为主向科学精准治理转变;

4.构建数字经开现代化管理体系,建立基于大数据与智能技术的管理模式,实现执法和综合监管由人工化向系统化、自动化和智能化转变,显著提升各部门综合管理效率,全面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5.建设具有一定代表性、示范性的综合监管体系。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事务局

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事务局2023年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