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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十四五”市级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6 17:15:25   索引号:    文号:    来源:   

解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十四五”市级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曲政办发〔2019148号)要求,
20201113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就全市“十四五”市级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有关事项印发通知,现做如下解读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针对“十四五”时期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和重点区域,积极开展有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增强专项规划编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全市“十四五”期间引导特定领域发展、审批核准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制定有关政策提供依据,为贯彻落实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提供支撑。

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编制市级专项规划应立足特定领域发展,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力求言简意赅、重点突出。具体要求如下:一是度重视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市级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牵头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开门编规划、民主编规划,发挥科研机构、专家等方方面面的作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规划编制的意见建议,充分体现民意,集思广益,博采众长,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社会的认可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及市直有关部门要主动衔接,积极配合共同做好规划编制工作。二是加强各类规划间的衔接。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规划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市级重点专项规划与市“十四五”规划纲要间的衔接。市级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牵头部门应加强向国家、省对口行业部门的汇报衔接,争取规划提出的项目能与国家、省的规划相衔接,有更多项目纳入国家、省的规划盘子,主动做好与其他专项规划的衔接工作,保证规划编制的整体性和协调性。三是按期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十四五”市级重点专项规划编制进度分为三个阶段,202012月底前,完成规划基本框架编制工作;20214月底前,完成规划初稿编制、广泛征求意见和与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其他规划的衔接工作;20216月底前,完成规划的编制、审批、发布实施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