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深入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营造良好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自7月31日起对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和城市文明形象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整治重点
(一)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实线变道、乱停乱放(含车头朝向不一致、压线停车)等违法行为。
(二)非机动车(含共享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横穿、在人行道上长时间长距离骑行、逆行、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
(三)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道、翻越交通护栏等违法行为。
二、 整治措施
(一)严格依法处罚
1.对上述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将采取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查处,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规定,对不礼让斑马线的处150元罚款,驾驶证记3分;对实线变道的处200元罚款,驾驶证记1分;对乱停乱放的处200元罚款。
2.对非机动车(含共享电动自行车)上述交通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规定,处20-50元罚款。
3.对行人上述交通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规定,处5-50元罚款。
(二)公开曝光
对以上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将通过新闻媒体以及户外电子显示屏进行公开曝光。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摒弃不文明交通行为,安全文明出行。对不服从交警指挥,阻碍执法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