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自2020年实施投资项目“先建后验”管理新模式以来,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通过变“先批后建”为“先建后验”的模式,有力推动项目早落地、早建设、早投产、早见效,截至目前,共21个投资建设项目纳入“先建后验”管理,其中8个项目已建成投产。经开区分别从事前服务、事中监管、事后监管实现对项目的全程服务,多措并举推进“先建后验”。
事前服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加强“先建后验”政策的宣传,积极引导项目申请,监管部门提前介入,对项目投资主体进行指导与服务。
事中监管为项目投资主体取得《“先建后验”备案通知书》后,各监管部门对项目建设过程实施全流程监管,保证项目建设质量。一是日常监管。监管部门针对项目的施工质量、安全、消防、能评、环保、规划、安评、地震等内容进行动态监管。二是建立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检查制度。办公室组织相关监管部门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先建后验项目实施定期检查;监管部门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及部门实际情况,对先建后验项目实施不定期检查和监管,并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检查和监管情况。三是组织联合验收与不动产登记。投资主体在完成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各项工程内容及规定事项,且具备联合验收条件后可提出联合验收申请,联合验收通过后办理产权登记证。四是实行分类管理。监管部门根据“不达标不投产”原则,对项目建设中未按承诺和备案资料实施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置。
事后监管为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先建后验”管理结束,各监管部门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及行业监管要求,对项目实施正常的监管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