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曲医保〔2022〕8号)要求,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保险管理局组织对申报医保定点的医药机构进行了受理、审核、评定,经经开区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将审定通过的医药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2年10月20日-2022年10月28日)。公示期内,若对结果有异议,可向经开区医疗保险管理局稽核科申请复核,电话:0874-3969338。
附件:经开区医疗保险管理局2022年第四季度申请协议管理医药机构评定结果
1.经开天心内科诊所
2.经开康麒医院
3.特康中西大药房有限公司
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保险管理局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