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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 《经济技术开发区屋顶分布式光伏 发电项目建设规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29 15:43:37   索引号:    文号:    来源: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

《经济技术开发区屋顶分布式光伏

发电项目建设规范》的通知

曲开发〔202219

 

各街道办事处,经开区管委会各工作机构,市直派驻各部门,区属各企事业单位:

《经济技术开发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范》已经党工委会、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职责职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822

 

 

 

 

经济技术开发区屋顶分布式

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范

 

为规范经开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安装建设,促进光伏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有关规定做如下要求:

一、规划建设要求

1.项目建设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乡镇总体规划及村庄规划,并与周边建筑物、景观相协调。

2.严禁以建设光伏发电项目为由,利用光伏板下方四周进行围合,在楼顶和平台违法搭建采光房、钢棚、阁楼等违法建筑。

3.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应充分考虑消防、结构安全、综合管线、维修、排水、防雷接地面等技术要求,不得影响所在建筑部位的采光、通风、保温、隔热、防水性能以及雨水排放等功能,不得与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相违背,严格按照设计建设。

4.其它不符合规划要求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

二、项目设计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T 51368的有关要求。

2.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设计应综合考虑建筑屋顶的光照条件、建筑结构、使用功能、电网条件、负荷性质和系统运行维护等因素,以宜建尽建为原则,满足客户需求。

3.项目设计运行年限应不低于25年。

4.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设计应考虑光伏组件安装和逆变器的合理配比,以并网逆变器容量核定光伏电站装机容量。

5.光伏系统输配电和控制用缆线应与其他管线统筹安排,安全、隐蔽、集中布置。

6.在人员有可能接触或接近光伏系统的位置,应设置防触电警示标识。

7.并网光伏系统应具有相应的并网保护功能,并应安装必要的计量装置。

(二)安全性要求

1.应综合考虑防雷接地措施及接地电阻要求,接地电阻应符合防雷设计标准;

2.建筑屋顶应进行荷载分析和验算,充分考虑防台风、防冰雪和安全承载等因素,对建筑物结构和电气进行安全复核,验证项目可行性、结构及电气安全性。

3.应考虑所在建筑以及周围工矿企业对系统的影响等条件,宜避开空气经常受到悬浮物、热量或腐蚀性气体影响的地区,抗震设防应符合该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

4.光伏发电系统的支架及其支撑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及抗腐蚀能力,并与主体结构有可靠的连接和锚固。

5.光伏发电系统安装位置不得妨碍通行、环保等设备的正常使用及检修现场安全检查。

6.屋顶分布式光伏接入不应超出电网承载能力要求,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屋顶分布式光伏以本地消纳为主,原则上不应向220千伏及以上电网反送功率,如确有需要向220千伏及以上电网反送,应进行“N-1”校验。

7.不宜安装或者应减少安装面积情况

1)屋面或周边存在大量粉尘、腐蚀性气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类、乙类的以及涉及家具厂房、仓库、物流的建筑;

2)砖混及砖木结构的建筑使用寿命已经超过25年;

3)屋面周边有大面积遮光影响的建筑;

4)屋面(包括瓦片、瓦片承重结构、屋面平台)已经年久失修,存在结构等安全风险的建筑;

5)其他不宜安装或者应减少安装的情形:未通过竣工验收的建筑;违章建筑;临时建筑;在政府下发拆迁计划区域内的建筑;废弃建筑;屋面围护板为脆性材料且工艺上不可更换的建筑;屋顶剩余使用寿命明显短于光伏设备使用寿命的建筑。

(三)美观性要求

1.光伏组件应按集中优先、整齐对称、色调和谐、美观统一的原则进行布置。

2.建筑为平屋面屋顶结构时,光伏组件安装最高点与顶屋屋面(不包括女儿墙、楼梯间)距离不得超过1.5米,其中有楼梯间的居民分布式光伏项目,光伏组件安装的最高点应不高于楼梯间顶平面1米(最高点应不高于顶屋屋面3.5米);不应降低相邻建筑物的建筑日照;光伏板下方四周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围合;应利用女儿墙等建筑构件对光伏组件进行围挡,保证建筑主体美观;不得违反城乡规划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3.建筑为坡屋面屋顶结构时,光伏组件应与顺坡安装,不得超出屋面外沿,不应超过该安装屋面的最高点,组件方阵表面与安装屋面的垂直高度不得超过30厘米;不应降低相邻建筑物的建筑日照。

4.入口、重要集散广场及景观节点等区域的家庭屋顶加装光伏发电系统时,应严控安装形式与色调,并做加装后效果视线影响分析。

5.根据建筑屋面现状与安装光伏组件的数量进行屋面布置的深化设计时,应在施工图上体现组件排布尺寸,并体现组件与建筑边沿、组件之间、组件与障碍物之间的尺寸,应进行电气线路图及电气原理图的设计,保证建筑主体美观。

三、安装服务要求

1.安装服务企业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即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施工许可证),在本区范围内应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售后服务网点。

2.项目所依托的建筑物、场地及设施应具有合法性,严禁依附违章建筑物建设;分布式光伏依托的住宅应具有以下产权证明文件之一,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土地证、乡镇及以上政府出具的证明、城市综合管理或农业部门出具的证明等。

3.安装服务企业应配备光伏发电领域的专职技术人员,电焊等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具备与服务内容相匹配的技术能力。

4.安装服务企业应在经开区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并将登记情况报经开区经济发展局;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严重不良信誉和违法记录。

四、安全施工要求

1.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做好现场各阶段的安全防护措施,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和道路畅通,配备足够灭火器、消防水等,确保消防措施落实。

2.现场施工过程中应保障屋顶业主和施工人员安全,项目施工过程中应符合如下要求:

1)施工人员应佩戴保险绳、防滑鞋和安全帽;

2)施工人员严禁在雨雪、大风天气进行施工作业;

3)施工人员在酷暑天气施工应做好防暑措施;

4)施工人员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5)施工区域应设立安全警戒,吊装区域应有专人警戒。

3.在人员有可能接触或接近光伏发电系统的显要位置,应设置防触电警示标识。

五、其他要求

(一)各相关部门、街道按职能对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管理。具体分工如下:

1)经济发展局:统筹屋顶分布式项目管理,协调处理项目建设运行有关问题。

2)行政审批局:负责区内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审批备案工作。

3)规划分局:负责区内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相关要求审查。

4)国土分局:负责居民利用附属闲置场地、企业利用具备条件的废弃土地、荒山荒坡、农业大棚等场所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涉及用地合法性审查。

5)规划建设局:负责指导区内屋顶分布式发电项目规范建设,加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的安全监管。

6)综合执法局:加强对区内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违规搭建行为的监督执法,对未经审批搭建或未按要求违规搭建的光伏项目予以拆除。

7)应急管理局:定期不定期对经开区内屋顶光伏项目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8)消防救援大队:依法依规对区内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场所加强消防监督检查。

9)西城、翠峰街道:负责辖区内居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初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发现违反规定建设的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上报并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对违反安全生产、违法搭建等行为进行监督执法。

10)供电局、麒麟供电局:负责经开区内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接入、电费结算;对于不按要求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不予接入并网。

(二)各有关部门(单位)、街道要加大宣传力度,按照要求规范经开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优化项目审批,推进光伏产业有序发展。

(三)各光伏项目业主和安装企业应重视项目安全,严格质量标准,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进行项目建设,做好长期运维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