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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关于2022年第二季度申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评定合格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5-11 19:53:26   索引号:    文号:    来源:   

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保险管理局

关于2022年第二季度申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评定合格名单的公示

 

根据《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曲医保20228号)要求,经开区医疗保险管理局组织对申报医保定点的医药机构进行了受理、审核、评定,经经开区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将审定通过的医药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2592022517日)公示期内,若对结果有异议,可向经开区医疗保险管理局稽核科申请复核,电话:0874-3969338

评定通过的医药机构市丹溪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经开区龙街店

 

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保险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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