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事务局关于同意市技创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增加
培训资质行政许可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云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和《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关于规范营利性民办技工学校和营利性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名称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工商企注字〔2018〕14号)的相关规定,拟对市技创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增加培训资质作出许可决定,现就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同意市技创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增加创业培训的培训资质。
公示时间7天:2022年3月4日至2022年3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事务局联系(电话:0874—3968958)。
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事务局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