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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翠峰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2-09-29 18:33: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翠峰街道办事处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翠峰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翠峰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街道党工委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领导街道的全面工作。

2)讨论决定本街道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城市综合管理和社区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动员各方面力量,整合各类资源,共同推进街道发展。

3)领导街道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加强街道党工委自身建设和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街道党工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奖惩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街道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领导本街道的基层治理,加强社区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7)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和支持街道纪工委(监察室)的工作。

8)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2.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执行区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乡村振兴事业和财政、民政、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保护、扶贫、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城市综合管理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的工作。

6)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3.街道人大工委主要职责

1)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和街道党工委工作部署,制定街道人大工委工作计划,组织闭会期间辖区内人大代表参加有关活动,做好代表团的服务工作。

2)组织本辖区人大代表学习和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检查其在本街道的遵守和执行情况;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情况。

3)组织本辖区人大代表采用听取汇报、评议工作、执行检查、重点视察、专题座谈、专题调研等形式,对街道办事处和政府部门派出机构的行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相关报告。

4)组织本辖区人大代表对辖区内经济、社会事业、社会治安、社会保障、重点工程、财政性资金收支(预算与执行)等情况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等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定期听取街道办事处的情况通报,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规定出台前事先沟通,征求意见,进一步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5)协助本辖区人大代表联系选民,了解民意,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6)联系本辖区人大代表,定期召开座谈会和走访代表,接待、受理人大代表的来信、来访,听取和反映人大代表的意见和要求;督促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7)承办区人大常委会本辖区的人大代表选举和罢免有关工作。

8)组织区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接受选民监督。

9)指导居民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开展自治活动。

10)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4.街道纪工委(监察室)主要职责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区委、区纪委和街道党工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街道党工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街道党工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查处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

3)根据区监委授权,对街道管辖的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相关职责。

4)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5)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6)指导督促居务监督委员会加强对群众性自治组织从事管理人员的监督。

7)完成区纪委、区监委和街道党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稳增长,促发展,经济质量稳步提升

经济指标平稳增长,固定资产投资稳步推进。

2.抓生产,保基本,夯实农业发展基础

农业生产有序开展,畜牧水产养殖态势良好,惠农补贴资金顺利兑付,农村经济管理工作持续加强。

3.重项目,注时效,重点工程有力推进

项目包保持续发力,高效率推进项目涉及的征地拆迁工作,三元路(三江大道至瑞和西路)征地拆迁房屋评估、拆除工作进入收尾阶段。项目攻坚加快推进,安置新区等重点项目建设及管理服务加快推进。

4.强治理,美环境,城市面貌全面提升

文明城市创建巩固提升,城市管理日益精细。

5.惠民生,解民忧,社会事业蓬勃发展

民政救济工作持续加强,继续抓好特殊群体帮扶,严格落实社会保险政策,推动退役军人保障工作落实落细,殡葬改革全面规范,人饮安全得到改善,基层文化建设稳步推进。

6.防风险,严管控,安全保障全面强化

疫情防控成效显著,综治维稳平稳可控,命案防控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形势平稳,道路交通安全平稳有序,森林管护成效显著。

7.强队伍,抓作风,党的建设不断加强

基层党建扎实推进,城市党建提档升级,党内政治生活切实规范,干部队伍持续优化,理论阵地全面增强,执纪监督继续深化,意识形态稳步推进,国防动员战力提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翠峰街道办事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翠峰街道办事处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4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翠峰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收入合计2,617.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17.4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对比,收入合计增加15.93万元,增长0.61%,主要原因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翠峰街道办事处2021年度支出合计2,258.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0.53万元,占总支出的59.81%;项目支出907.63万元,占总支出的40.1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对比,支出合计减少192.24万元,下降7.85%,主要原因为公益性公墓建设,三晏路维修建设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翠峰街道办事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50.5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76.96万元,增长38.72%,主要原因为招录事业编制人员,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50.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2.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公用经费500.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7.0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翠峰街道办事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07.6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69.20万元,下降38.54%,主要原因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三晏公路维修建设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人大工作经费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作办公经费开支。

2.三晏公路工程建设经费支出200.02万元,主要用作支付三晏公路工程建设费用

3.政协工作经费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作办公经费开支。

4.2020年度绩效考核经费支出158.87万元,主要用作绩效考核奖的发放。

5.办事处工作经费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作日常办公经费、办公设备购买。

6.信访及维稳工作经费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经费,办公设备购买。

7.培训及会议经费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作日常办公经费。

8.2020年8月至10月市级重点建设项目激励奖补前期经费支出30.00万元,用于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前期激励奖补。

9.2020年11月、12月市级重点建设项目激励奖补前期经费支出20.00万元,用于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前期激励奖补。

10.纪工委日常工作经费支出5.00万元,用于日常办公经费。

11.党工委日常工作经费支出10.00万元,用于日常办公经费。

12.党建工作经费支出10.00万元,用于日常办公经费。

13.基层调解员补助支出1.8万元,用于发放基层调解员补助。

14.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补助支出1.8万元,用于发放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补助。

15.打击传销工作经费支出10.00万元,用于打击传销相关工作的开支。

16.社区工作人员补助支出97.70万元,用于发放社区工作人员补助。

17.公厕管理服务经费支出20.00万元,用于公厕保洁人员经费、垃圾清运等管理费用。

18.道路保洁经费170.32万元,用于道路保洁人员经费、垃圾清运费用等。

19.农业农村工作经费111.74万元,用于烤烟种植、技术推广、病虫防治、质量检测、管理、收购等工作。

20.土地看护经费10.00万元,用于土地看护的人员、办公经费。

21.森林防火工作经费0.21万元,用于森林防火物品、办公经费。

22.防汛抗旱经费5.00万元,用于防汛抗旱人员、物品、办公经费。

23.农业农村及中心工作经费10.00万元,用于农业农村相关工作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翠峰街道办事处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58.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92.24万元,下降7.85%,主要原因为公益性公墓建设,三晏路维修建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31.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84%。主要用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人大、政协、纪工委等机关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

2.公共安全(类)支出1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4%。主要用于打击传销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8.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8%。主要用于文化专干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9.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98%。主要用于社区干部各类社会保险配套经费、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

5.卫生健康(类)支出87.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9%。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各类保险配套经费、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

6.城乡社区(类)支出434.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24%。主要用于各社区城市保洁经费、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

7.农林水(类)支出285.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64%。主要用于社区居民小组基础设施建设、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

8.住房保障(类)支出49.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2%。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配套经费;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0.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7%。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保险。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翠峰街道办事处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00万元,支出决算为16.00万元,完成预算的94.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产生公务接待费。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79万元,增长5.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95万元,增长6.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5万元,下降10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00万元,占94.12%;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保障街道日常运行、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翠峰街道办事处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0.0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5.35万元,增长88.91%,主要原因是巩固创文、疫情防控公务事项增多。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三公”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翠峰街道办事处资产总额1,345.0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19.48万元,固定资产316.1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409.46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0)。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96.7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8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处置车辆;报废报损资产;出租房屋。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1-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翠峰街道办事处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游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翠峰街道办事处2021年部门决算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