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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12-31 17:39: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编制曲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曲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稳步提升。

一是全方位公开政府信息。曲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聚焦规范性文件、户籍管理、行政处罚等领域,不断加强曲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曲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将依申请公开办理作为为企业和群众解难题办实事的途径,畅通线上、线下办理渠道,规范办理流程,优化工作体系,更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2年曲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未发生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曲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不断完善政府规章库、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因体制机制问题,依托市公安局相关文件执行,未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累计公开0件现行有效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0篇解读文件。曲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严格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的通知》(曲政办函〔2022〕7号),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权威性,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不断完善细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依据、时限、渠道等要素,集中发布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

四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2年,曲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按照要求对国务院重要信息、省、市政府重要信息实施了同步转载,有力提升上级重要政府信息民众知晓度及关注度。实行经开区门户网站内容保障人员备案表制度,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创新平台“集约化”,推动政务信息数据资源向“两微一端”的延伸拓展,提供多渠道、便利化的政务新媒体“掌上服务”。

五是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曲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的通知》(曲政办函〔2022〕6号),严格按照要求对曲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政务新媒体进行“7×24”小时监测,建立“按日巡查、按周总结、按月抽查、季度通报、年终考评”的监督管理机制,实现了信息更新更加及时准确,管理联动更加紧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存在问题:一是重大民生信息更新不及时;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保障方面还有差距。

改进措施:一是是从制度上面强化各部门信息更新的责任,及时更新各栏目内容;二是争取政务公开专门的人员对接工作,专项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曲靖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