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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加强婚姻管理 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3-31 10:50:36   索引号:    文号:    来源: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曲办通(202015号)精神,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家庭观和生育观,治理早婚早育、包办婚姻等问题,切实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结合经开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大力倡导依法婚育、婚事新办,推动建立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长效机制,到2020年底,全面遏制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和早婚早育增量,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5%以上;到2022年底,辍学学生和早婚人数在现有基础上大幅减少,早育现象基本得到控制,城乡群众婚嫁观念明显转变,形成依法婚育、彩礼从低、流程从简、婚俗从新的良好风气。

二、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开展完善村规民约专项行动。西城街道、翠峰街道要对照《经开区开展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任务,精心指导各社区、居民小组加快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确保202010月底前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崇尚文明殡葬新风,依法婚育、制止早婚早育,保护未成年人、妇女合法权益,乡村振兴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实现100%全覆盖。要组织开展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征集和宣传推介活动,发挥示范效应,营造良好氛围,不断增强基层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经开区文明办、妇联要把治理早婚早育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文明社区(居民小组)”、“十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最美家庭”等评选内容,使尊法守法、崇尚文明进步成为群众日常行为规范。

    责任单位:经开区文明办、妇联、西城街道、翠峰街道。

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认真落实“双线三级”(党工委、管委会和教育系统两条线,经开区、街道和村(组))责任体系,完善适龄儿童少年辍学数据核查、督导考核、定期通报等制度,严格落实适龄儿童少年复学、保学工作责任。认真落实两免一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惠民措施,优先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残疾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寄宿制学校管理,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学习帮扶,关注、关心、关爱每一名学生,避免学生因贫、因上学交通不便、因学习压力过大的原因辍学,扎实推进控辍保学“四步法”(宣传教育、责令整改、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或提起诉讼),有效遏制早婚早育导致的辍学行为,持续提高义务教育入学率和巩固率。

责任单位:经开区社会事业局、西城街道、翠峰街道。

(三)开展集中整治未成年人非法务工专项行动。引导已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但未进入高中的未成年人接受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加大对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人外出务工劝返力度。加强流动人员管理,20202022年,每年要开展1次集中排查和整治,加大对违法市场主体的行政处罚和信用约束力度,依法实施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等惩戒措施,坚决杜绝用工单位招录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对介绍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就业的中介机构和个人,依照《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364号)等严肃处理,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责任单位:经开区地方事务局(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公安分局、社会事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城街道、翠峰街道。

(四)开展依法打击与预防违法婚育行为专项行动。开展“防拐、反拐、防骗”安全宣传活动,增强群众安全意识,严厉打击暴力干涉婚姻自由、强奸、拐卖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据刑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婚姻登记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做好经济困难未成年人婚姻案件的法律援助,对未成年人案件立案优先、送达优先、排期优先,建立受侵害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依法妥善处置非法婚姻。通过典型案件教育群众、威慑不法分子,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202010月底前,要开展1次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

责任单位:经开区委政法委、公安分局、妇联、西城街道、翠峰街道。  

开展优化婚姻登记管理专项行动。婚姻登记机关要以行风建设为抓手,不断提高为民服务意识和业务能力,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标准化建设。202012月底前,实现“一部手机办事通”婚姻登记预约服务全覆盖。婚姻登记机关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积极开展婚前健康教育,向广大未婚青年和结婚当事人宣传婚姻法律知识。要推广婚姻登记免费颁证制度,强化婚姻登记的权威性和仪式感,提升婚姻当事人的婚姻家庭责任感。对尚未达到婚龄,但已经以家庭名义生活的当事人,在符合登记条件后,积极动员其依法登记结婚。对弄虚作假骗取结婚登记的当事人,以及提供其他方便造成他人违法登记的直接责任人,要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责任单位:经开区地方事务局、公安分局、社会事业局、西城街道、翠峰街道。

(六)开展培育健康婚育观专项行动。聚焦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采取重要时机广泛宣传、平时随机宣传、服务机构主动宣传等措施,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培育依法、健康、文明、节俭、平等、和谐的婚育新风。加强健康宣传教育,鼓励支持自愿婚前医学检查,优化妇女儿童健康服务供给。在经开区中小学及民办中学广泛开展青春健康进校园活动,发挥各地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的平台作用,加强健康婚育观的教育和宣讲。2020年底,各部门、街道结合实际及时组织开展至少1次健康婚育观集中宣传活动;抓住20212022年元旦、春节返乡人员集中的时机,深入开展“依法婚育主题宣传月”活动。以农村、社区和劳动力密集的厂矿企业、工业园区为重点,依托广播电视和微信等媒介,采取以案说法、发送公益短信、制作宣传视频、发放宣传单和评选文明村(文明家庭)、讲家风故事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做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尤其是未成年人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认清早婚早育危害,形成自觉抵制早婚早育、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良好氛围。各级妇联要注重调研摸排,动态掌握研判早婚早育人员增减等有关情况。

责任单位:经开区妇联、宣传部、社会事业局、政法委、妇联、团工委、西城街道、翠峰街道。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9月底前各街道、单位和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研究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建立领导协调机制,及时进行全面动员,安排部署重点任务,明确整治目标、主体责任和整治措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1020226月底前各街道、单位和部门要按照分级分层分类的原则,全面摸清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辍学、未达到法定婚龄以夫妻名义同居、非婚生育人员等基本情况,做到情况清、底数明。深入开展六大专项行动,建立清单管理、动态调整、闭环整改的工作机制,对摸排中发现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明确时间表,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做到精准整改、全面销号。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720229月底前各部门和街道认真总结专项行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取得的新成效,形成书面情况报告于2022917日前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要举一反三,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措施,整改问题和不足,探索形成及时发现报告、主动介入、分类施策、依法妥善处置的工作机制,推动长效常态管理,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全面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决定成立经开区加强婚姻管理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长:罗中山 经开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张  经开区三级调研员、地方事务局负责人

  员:陈利荣 经开区地方事务局副局长、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局长

袁学成 经开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朱文静 经开区群团工作部部长、妇联副主席

何永才 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经开区团工委书记

  经开区党工委宣传部副部长

            孙剑波 经开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柳庭飞 经开区地方事务局副局长

              西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宋雯雯 翠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经开区地方事务局,办公室主任由柳庭飞同志兼任,统筹推进专项行动工作和日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成员若有变动,有相应职务人员自行替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另行发文。各街道、单位和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落小落细。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早婚早育治理不力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强化协同共治。西城街道、翠峰街道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婚育有关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的学习教育,要指导、督促居民小组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积极协助政府部门做好制止早婚早育、倡导依法婚育等工作。各级党员干部要模范带头执行婚姻法,自觉依法婚育,并积好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要发挥自身优势,在加强婚姻管理方面积极配合做好宣传教育、组织发动等群众工作。要鼓励社会组织、公益慈善机构参与治理早婚早育,提供专业服务,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通过各类基层组织深入细致教育引导和热情周到服务,帮助群众树立婚育新风。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街道、单位和部门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正面宣传教育引导,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政策,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早婚早育和高价彩礼,积极宣传树立文明婚礼典型,推动移风易俗,破除婚礼陈规陋习,树立正确的婚恋观、生活观、幸福观。要大力弘扬婚嫁文明新风,倡导婚龄青年双方父母不索取高额彩礼、不为子女婚姻设置不合理前提条件,倡导婚龄青年不搞攀比、不铺张浪费、不讲排场,以实际行动营造健康向上的良好社会风尚。

强化信息报送。各街道、单位和部门要按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对标对表切实履行职责,建立健全工作责任机制和信息报送机制。将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推进、早婚早育人员信息等情况,于每年922日、1218日前报经开区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任栋林,联系电话: 3968360,邮箱: 298058374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