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繁荣发展夜间经济,进一步转方式、调结构,扩内需、促消费,加快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大力培育和发展夜间经济提案办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经开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包容多元、彰显特色”原则,充分依托特色资源优势,聚焦旅游城市、特色小镇、商业步行街等,着力打造高品质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增强夜间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提升居民幸福感和城市品牌形象。
(二)工作目标。按照“让城市亮起来、让市民动起来、让消费火起来”的工作思路,利用3年时间,全力打造1—2个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通过组织策划营销活动、创新引进新型业态、激活消费潜力等措施,全面提升旺季夜晚消费水平,着力做热冬季消费市场,将夜间经济打造成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亮点。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夜间经济工作顺利推进,经开区管委会成立推进夜间经济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桂 桦 经开区二级调研员
副组长:张金利 经开区三级调研员、招商(商务)局负责人
张红臣 经开区四级调研员、党政办负责人
成员:经开区党政办、商务局、经发局、社会事业局、规划分局、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财政局、环保局、规划建设局、宣传部、西城街道、翠峰街道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经开区招商(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经开区招商(商务)局负责人张金利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加强上下沟通,做好日常工作。
三、责任分工
为确保夜间经济工作顺利推进,按照单位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一)经开区招商(商务)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上报有关工作情况,打造现代城市夜游购物示范街区。围绕现有购物综合体、老商埠布局地方特产专售,营造夜购消费街区;繁荣“夜宿”品质休闲、推动“夜食”特色餐饮、繁荣“夜购”时尚消费等业态发展。
(二)经开区经发局。加强对夜间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夜间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密切跟踪问效,推动工作落实。
(三)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开展夜间文化旅游系列宣传推广,承担夜间文旅经济推进工作,向广大消费者提供丰富的夜间文化旅游消费服务资讯。大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体育活动,利用公园、广场、健身房等载体,组织丰富多彩的群众健身活动,举办适合大众参与的各类比赛,掀起全民健身热潮。鼓励扶持体育场馆举办晚间武术、搏击、乒乓球、羽毛球、篮球等擂台赛,丰富群众体育生活。
(四)经开区规划分局。负责配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夜间经济餐饮项目、文化旅游、特色街区的规划审批工作。
(五)经开区综合执法局。根据夜间经济特点,完善生活垃圾清运、公共厕所改造提升等配套设施,将夜生活集聚区纳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
(六)经开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维护夜间市场经营秩序,做好小摊贩备案登记工作,依法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配合做好繁荣“夜购”、“夜宿”品质休闲、“夜食”特色餐饮等工作。完善食品安全配套管理措施和服务功能。
(七)经开区公安分局。负责提升夜生活集聚区及周边动静态交通组织管理水平,制定优化街面停车位管理、夜间临时停车、鼓励免收或减收停车费等具体措施。维护夜间生活秩序和社会治安稳定。
(八)经开区财政局。负责加大夜间经济发展的扶持力度,财政配套安排相应规模的扶持资金,重点加大对夜间经济经营企业因延长营业时间增加的水、电、人工等成本费用的补贴力度。
(九)经开区环保局。负责发展夜间经济相关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
(十)经开区规划建设局。负责开展夜间灯光造景,做好街景打造、装饰照明、标识指引等工作,建设一座具有独特韵味的“不夜城”,营造良好夜间消费氛围。根据夜间经济特点,完善水电气供给、污水收集排放等配套设施。负责推动公交服务专线与夜间经济区之间的衔接对接,进一步优化夜间经济街区附近公共交通线路设置,提高夜间运行班次,延长夜间运营时间。加强出租车管理,依法打击和取缔黑出租。
(十一)经开区委宣传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和平台,广泛开展夜间经济宣传推广活动,向广大消费者提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夜间消费资讯服务。
(十二)西城街道、翠峰街道。根据街道辖区商业发展现有实际,初步提出上报发展夜间经济点位,并做好夜间经济点位的组织实施,同时,要认真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夜间经济街区监管。
(十三)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阶段(2020年6月上旬)。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开区招商(商务)局)牵头,有关单位配合,形成工作方案后,由经开区党政办印发实施。
(二)工作落实阶段(2020年6月中下旬)。围绕责任单位工作目标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促进目标任务落实。
(三)经验总结阶段(2020年7月)。认真总结,接受检查,进一步采取措施,抓好落实,积极上报工作情况。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夜间经济发展工作,结合职责分工,认真履职,确保发展夜间经济高效推进,按时完成。
(二)做好跟踪督查。将发展夜间经济列入经开区年度重点工作,明确推动夜间经济发展年度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并加强跟踪督查,对有关部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三)确保工作实效。按时完成发展夜间经济工作,抓好目标任务的落实,严格把关,规范程序,全面接受上级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