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新冠肺炎疫苗监管和药品零售环节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疫苗药品质量安全,连日来,市场监管局周密部署,迅速行动,对疫苗管理、接种单位及药品零售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市场监管局对市疾控中心及西城卫生服务中心等定点接种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对上级配入的新冠疫苗及一、二类疫苗是否严格查验,是否持有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明,是否严格执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运输工具是否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核对疫苗储存、运输全过程的温度监测记录等情况。
在药品零售环节检查中,重点检查零售药店销售发热、止咳类抗病毒及抗生素等“四类药品”扫码实名登记情况,要求药店积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内部管控、细化管理流程、严格落实进店人员执行“行程码”、“健康码”及“互联网+药品流通二维码”等疫情防控措施,加强药品零售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技术指南、员工健康管理等制度,进一步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在药品零售行业扩散。
经检查发现,市疾控中心对省疾控中心配发的4批次新冠疫苗的管控、配送及西城卫生服务中心对一、二类疫苗的接受、购进、养护及接种均认真落实疫苗冷链管理和全过程追溯管理要求,疫苗的接收、储运和接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各零售药店积极储备和保障各类疫情防控药品、防护、消杀产品,大部分药店均严格按照“四类药品”销售规定真实完整记录顾客信息,对部分药店未认真落实扫码销售的情况和店员代顾客填写信息不完整的情况,检查组对其进行了责令整改及技术指导。
下一步,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对疫苗各个环节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疫苗预防接种不良反应的监测和报告工作。加强对药品零售环节“四类药品”药销售及日常疫情防控的检查,为经开区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提供有效保障。
来 源:市场监管局 唐相平、刘红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