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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经济技术开发区2021年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方案

发布时间:2021-07-15 17:22:57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教发〔2020〕14号)、《市教育体育局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曲教体〔2020〕23号)及《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的通知》(曲教体〔2021〕27号)要求,经济技术开发区统筹义务教育招生资源,切实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秋季学期招生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切实保障广大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权利。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规范招生入学程序,强化招生过程监督,构建一视同仁、公平发展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制度。

  二、招生安排

  (一)招生时间

1、各中小学招生时间统一为2021年8月14日(星期六)、15日(星期日)两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按照学校片区划分,到对应的学校进行报名、审验、登记。报名期间,学校和家长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控工作。

2、“小升初”学生到原就读小学领取初中入学通知书,并按通知书所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注册。

  (二)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新生:(1)必须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2)具有本地户籍、本地常住适龄儿童,或具有半年以上经开区居住证的随迁适龄儿童。

2.初中一年级新生:具有本地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或经学校审核,具备入学资格的其它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招生办法

  根据适龄儿童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和房屋产权证(指不动产权证、房产证、经备案的购房合同等)关系,分类登记入学。

1. “有房有户”。具有经开区户籍,适龄儿童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房屋产权证并实际居住的,以房屋产权证为依据登记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1)适龄儿童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2)适龄儿童本人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3)适龄儿童的出生医学证明和预防接种证。

2. “有房无户”。适龄儿童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在经开区有房产并实际居住,但非经开区户籍的,以房屋产权证为依据登记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1)适龄儿童本人和父母户口簿;(2)适龄儿童本人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3)适龄儿童的出生医学证明和预防接种证。

3. “有户无房”。适龄儿童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有经开区户籍但无房产,根据空缺学位统筹安排入学。需提供以下资料:(1)适龄儿童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2)房产管理部门提供的适龄儿童本人和法定监护人有效期内的无房证明;(3)租房合同或协议;(4)预防接种证。

4. “无户无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经开区务工经商且持续居住半年以上,以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为依据,根据空缺学位统筹安排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1)适龄儿童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2)房产管理部门提供的适龄儿童本人和法定监护人有效期内的无房证明;(3)租房合同或协议;(4)在经开区工作的证明;(5)公安部门出具的半年以上居住证明;(6)预防接种证。

  (四)招生片区

1.小学片区

朝阳小学:大花桥至翠峰北路与翠峰西路交叉路口以北,翠峰北路与翠峰西路交叉路口至翠峰北路与三江大道交叉路口以东,翠峰北路与三江大道交叉路口至三江大道与学 海路交叉路口以北,学海路以东,瑞和西路与学府路交叉路口至学府路北延长线以东。

西城街道示范小学:学府路南延长线至学府路与翠峰西路交叉路口以西,学府路与翠峰西路交叉路口至翠峰西路与宁州路交叉路口以南,翠峰西路与宁州路交叉路口至宁州路与瑞和西路交叉路口以西,宁州路与瑞和西路交叉路口至瑞和西路西延长线以南。

师范学院附属小学:学府路南延长线至学府路与翠峰西路交叉路口以东,学府路与翠峰西路交叉路口至翠峰西路与宁州路交叉路口以北,翠峰西路与宁州路交叉路口至宁州路与瑞和西路交叉路口以东,宁州路与瑞和西路交叉路口至瑞和西路与学海路交叉路口以南,学海路以西,学海路与三江大道交叉路口至三江大道与翠峰北路交叉路口以南,三江大道与翠峰北路交叉路口至翠峰北路与翠峰西路交叉路口以西,翠峰北路与翠峰西路交叉路口至大花桥以南。

  高家屯小学:宁州路北延长线至宁州路与瑞和西路交叉路口以东,宁州路与瑞和西路交叉路口至瑞和西路与学府路交叉路口以北,瑞和西路与学府路交叉路口至学府路延长线以西。 

王三屯小学、晏官屯小学、大海哨小学按照社区行政区划招收学生。

2.初中片区

  一中卓立学校:三江大道与麒麟区交叉点至三江大道路与学府路交叉路口以北,三江大道路与学府路交叉路口至学府路与瑞和西路交叉路口以东,学府路与瑞和西路交叉路口至瑞和西路与翠峰北路交叉路口以南。

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中学:除一中卓立学校片区外区域,均为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中学招生片区。

  三、保障受教育权利

(一)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

负责、聚焦适龄、精准核查”的原则,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一个不少”。

(二)保障随迁人员子女入学。全面建立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

(三)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各校要认真落实残疾儿童入学“零拒绝、全覆盖”要求,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四)保障优待对象子女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高层次人才引进子女、招商引资法人与高管子女等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教育优待政策就近就便优先安排入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招生管理。由经开区社会事业局统筹组织区域内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各公办学校划片招生结果于8月25日在本校内张榜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新学期正常开学上课。

  (二)严禁违规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严格落实“十个严禁”: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学校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 和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均衡分班,严禁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

  (三)强化监督问责。严格执行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监督和管理,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对招生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由市、区相关部门依法依纪严肃查处,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