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关于2021年2月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2-03 00:00: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1个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2月3日至2021年2月8日)。

联系电话:0874-3318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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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市翠峰东路85号

 编:655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1.

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海子产业综合综合开发建设项目

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海子片区

云南科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共涉及 5 条市政道路、4 个地块场地平整,5 条道路总长 3680.412m,红线宽度为 24~42m,车道数 4~6(双向),设计车速 20km/h 和 60km/h, 包括龙潭大道延长线、光伏路延长线、湖滨路、纵 1 路、纵 2 路,其中龙潭大道延长线 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光伏路延长线、湖滨路、纵 1 路、纵 2 路为城市支路;城市主 干路使用年限为 15 年,城市支路使用年限为 10 年,项目道路路面结构均为沥青混凝土 路面。场地平整工程共计 2688.88 亩。

1. 本项目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措施:①整个施工期必须成立现场管理机构,设置不少于 2 名的专职人员,严格执行施工 工地扬尘治理实施方案; ②施工现场出入口应美观规范,设立企业标志、企业名称和项目名称。主要出入口 设置“五牌一图”,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 门等信息;施工现场应封闭施工,符合坚固、稳定、整洁、美观的要求,设置高度不低 于 2.5m 的围挡;在采用合格施工机械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情况下, 施工机械及车辆排放废气能够做到达标排放。施工单位应根据《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在项目边界设置不同高度的围 挡,在临近南海子工业园区消防中队和响水街一侧施工时,工程施工应设置不低于 2.5m 以上的围挡。建筑工程主体外侧脚手架及临边防护栏杆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密目式安全 网封闭施工,并保持整洁、牢固、无破损。

2. 运输车辆 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车辆清洗和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道路区重点在于做好预防,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做好护栏和开挖面排水等措施 后,本项目施工队附近河流的水质影响较小。试压废水经收集后用于绿化浇水和场地洒水降尘。

3. 噪声方面,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 在道路沿线设置高度为 2.5m 围挡,靠近响水街处增加临时隔声屏障。

4.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桶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不随意丢弃和处置。

5.生态影响,由于区域土地利用类型已规划为建设用地,目前已有部分土地变为荒地,长满各种常见 杂草,生态保护价值不高,施工占用对其影响较小,采取措施严格控制水土流失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