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翠峰街道办事处
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翠峰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翠峰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责
1、街道党工委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领导街道的全面工作。
(2)讨论决定本街道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城市综合管理和社区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动员各方面力量,整合各类资源,共同推进街道发展。
(3)领导街道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4)加强街道党工委自身建设和社区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街道党工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奖惩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街道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
(6)领导本街道的基层治理,加强社区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
(7)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和支持街道纪工委(监察室)的工作。
(8)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2、街道办事处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执行区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乡村振兴事业和财政、民政、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保护、扶贫、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城市综合管理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的工作。
(6)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3、街道人大工委主要职责
(1)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和街道党工委工作部署,制定街道人大工委工作计划,组织闭会期间辖区内人大代表有关活动,做好代表团的服务工作。
(2)组织本辖区人大代表学习和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检查其在本街道的遵守和执行情况;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情况。
(3)组织本辖区人大代表采用听取汇报、评议工作、执行检查、重点视察、专题座谈、专题调研等形式,对街道办事处和政府部门派出机构的行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相关报告。
(4)组织本辖区人大代表对辖区内经济、社会事业、社会治安、社会保障、重点工程、财政性资金收支(预算与执行)等情况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等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定期听取街道办事处的情况通报,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规定出台前事先沟通,征求意见,进一步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5)协助本辖区人大代表联系选民,了解民意,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6)联系本辖区人大代表,定期召开座谈会和走访代表,接待、受理人大代表的来信、来访,听取和反映人大代表的意见和要求;督促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7)承办区人大常委会本辖区的人大代表选举和罢免有关工作。
(8)组织区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接受选民监督。
(9)指导居民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开展自治活动。
(10)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4、街道纪工委(监察室)主要职责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区委、区纪委和街道党工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街道党工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街道党工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查处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
(3)根据区监委授权,对街道管辖的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相关职责。
(4)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5)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6)指导督促居务监督委员会加强对群众性自治组织从事管理人员的监督。
(7)完成区纪委、区监委和街道党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街道紧紧围绕建设“富强、文明、和谐、美丽”翠峰的奋斗目标,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始终不渝推动经济发展,聚焦“两条主线”,打好“三大攻坚战”,抓好“四大工程”,齐心协力谱写翠峰街道更好更快发展的新篇章。
1.聚焦“两条主线”,促进党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
(1)聚焦党的建设这条主线,形成推动发展的强大动力。坚持“抓班子、带队伍、谋发展”的工作思路,采取“七抓”措施,抓牢、抓实基层党建工作,夯实翠峰经济社会发展的基层政治基础。
(2)聚焦经济建设这条主线,实现经济提效发展提质。
2.打好“三大攻坚战”,确保重大决策部署按时按质完成
(1)打好“脱贫攻坚战”。坚决打赢打好30户117人精准脱贫攻坚战,制定长效挂钩帮扶机制,确保脱贫不返贫。
(2)打好“创文攻坚战”。进一步查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的短板和薄弱环节,举全街道之力打好创建工作第三年的攻坚战.
(3)打好“人居环境提升攻坚战”。持续抓好人居环境提升工作,努力建设“水净、地绿、天蓝、气爽、人和”的美丽翠峰。
3.抓好“四大工程”,实现重点工作统筹推进落地生根
(1)抓好重点项目工程,实现建设提速。
(2)抓好民生加码工程,实现保障扩容。
(3)抓好社会稳定工程,实现稳定和谐。
(4)抓好社会事业工程,实现全面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翠峰街道办事处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经济管理服务中心
2.文化综合服务中心
3.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4.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5.党群服务中心
6.应急服务中心
7.财政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翠峰街道办事处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4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翠峰街道办事处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2,60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01.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去年对比增加520.41万元,主要原因是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三晏公路维修项目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翠峰街道办事处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2,45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3.57万元,占总支出的39.73%;项目支出1,476.83万元,占总支出的60.2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75.84万元,主要原因是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三晏公路维修项目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翠峰街道办事处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73.5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7.4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增资,创文、疫情防控公务事项增多。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08.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2.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6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7.1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翠峰街道办事处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76.8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8.4万元,主要原因是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三晏公路维修项目增加。主要用于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三晏公路维修、社区建设、美丽乡村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翠峰街道办事处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5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275.84万元,主要原因是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三晏公路维修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51.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74%。主要用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人大、政协、纪工委等机关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0.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4%。主要用于文化专干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59.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07%。主要用于社区干部各类社会保险配套经费、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
4.卫生健康(类)支出7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1%。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各类保险配套经费、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
5.城乡社区(类)支出88.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3%。主要用于各社区城市保洁经费、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
6.农林水(类)支出478.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54%。主要用于社区居民小组基础设施建设、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
7.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2%。主要用于社区新能源路灯补助;
8.住房保障(类)支出44.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3%。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配套经费;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7.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2%。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保险。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翠峰街道办事处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万元,支出决算为15.21万元,完成预算的89.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05万元,完成预算的88.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完成预算的0.88%。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相关规定严控“三公经费”。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1.72万元,增长12.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24万元,增长27.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3万元,下降90.8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巩固创文、疫情防控公务事项增多,公务接待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相关制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05万元,占98.99%;公务接待费支出0.15万元,占1.0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0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0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保障街道日常运行、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0.1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产生的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翠峰街道办事处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4.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3.11万元,主要原因是巩固创文、疫情防控公务事项增多。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三公”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市麒麟区人民政府翠峰街道办事处部门资产总额990.0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63.67万元,固定资产216.9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409.46万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0.1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3.1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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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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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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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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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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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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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990.05 |
363.67 |
216.93 |
153.2 |
16.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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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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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9.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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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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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不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