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
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以及国家、省、市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法规、规章和政策;
2、负责经开区管理范围内土地使用权登记、房屋所有权登记、林权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登记工作;
3、负责经开区管理范围内涉及不动产抵押、质押、入股等不动产他项权的登记工作;
4、负责拟定经开区不动产登记业务规范和工作流程;
5、负责经开区不动产登记统计、分析、依法提供不动产登记查询服务;
6、负责经开区不动产登记数据资料的整理、保管和备份,以及不动产登记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7、完成党工委、管委会及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印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机构人员配置方案的通知》(曲开党发[2016]35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018年度第一次主任会议纪要文件及2018年3月9日上午经开区党工委第四次会议精神,决定成立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为管委会内设机构,截至2021年2月,分中心共配置人员14人,其中在职在编事业人员2人,聘用人员12人,共设科室5个,分别为综合科、权籍科、预审受理科、审核科、登簿发证科。
(三)2021年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窗口建设,提升窗口服务水平:不断加强窗口建设,加强窗口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的意识,不断提升窗口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服务水平,做到更好更全面地为人民服务。
2、牵头做好经开区不动产登记涉及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根据2020年不动产涉及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经验,继续全力以赴做好经开区任务清单中剩下的还未处置的历史遗留问题小区。
3、做好经开区范围内招商引资重点项目不动产登记咨询服务及办证工作。
4、做好经开区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1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85.1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了项目支出,调整了基本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3万元(本级财力17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85.1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了项目支出,调整了基本支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7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为部门工作经费列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8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4.1,主要原因为增加了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等项目。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一般公共服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84万元,包括:在职人员工资20万元;部门接待费1万元;临聘人员经费60万元;工会费、职工福利及职教费3万元。
2、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万元,包括: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万元;部门工作经费1万元;业务管理经费5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相关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相关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相关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一)因公出国(境)费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见附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政府为履行职能,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收取的纳入预算管理的各项税收及非税收入总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政府为履行职能需要,通过预算资金安排的用于维持政权运转及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支出,支出类别分为“类”、“款”、“项”、“目”四个级次,具体划分由财政部门统一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其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公共安全、国防支出,农业、环境保护支出,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支出,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3.政府性基金: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文件规定,为支持某项公共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4.“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项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机构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对货物、工程或服务的购买。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6.基本支出:是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7.项目支出:是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