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发展规划;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名牌战略;指导广告业发展;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
3.负责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各类权限范围内的行政执法。
4.组织查处违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5.承担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推动食品药品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6.负责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和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和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
7.根据经开区管委会的授权,牵头组织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协助调查处理较大事故;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较大产品(商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8.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工商行政、质量技术监督的申诉和举报工作。
9.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保护商标专用权;推荐驰(著)名商标;保护特殊标志、官方标志;负责地理标志产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与认证认可工作;负责管理计量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辖区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编码工作。
11.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行为;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负责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
12.承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经开区市场监管局设4个内设机构(副科级)、1个直属机构(正科级)和2个派出机构(副科级)。
1.内设机构:
(1)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职责:
1)负责部门文电、信息、信访、统计、档案、保卫、综治、会务、后勤保障工作。
2)负责组织人事、工资福利、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
3)负责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党建工作。
4)负责部门经费、财务、装备、基本建设、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5)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赔偿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复核和听证工作;负责政策研究、法治宣传和培训工作。
6)承办经开区市场监管局交办其他事项。
(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科
职责:
1)负责拟订或制定生产加工环节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监督实施;监督实施生产加工环节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组织实施生产加工环节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专项整治;负责食品生产者对其生产的不安全食品召回工作;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风险监测、食品不良反应监测;负责、指导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电子化监管建设;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参与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2)拟订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监督实施;监督实施餐饮食品安全标准和管理规范;组织实施相关单位餐饮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3)负责药品生产、药品委托生产、医疗机构制剂、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监督管理;负责医疗器械生产、医疗器械委托生产、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监督管理;负责药品批发、零售企业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中药材种植、加工、经营及医疗机构制剂等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药物滥用监测和药品再评价工作;负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风险监测工作。
4)负责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流通领域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和城乡集贸市场中药材购销规则;监督管理药源性兴奋剂、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经营和使用;组织药品、医疗器械抽验;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和医药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和继续教育制度;监督管理网络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行为;参与药品集中招标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和技术规范;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承担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性评价、不良反应监测的有关工作;参与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
6)负责食品生产、大型食品经营、药品生产、药品经营、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的许可事项现场审查。
7)承担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建立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机制,负责辖区食品安全重大整治行动安排、部署、协调、督促工作;负责食品安全评价、安全状况调查工作;负责对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考核评价等工作。
8)承办经开区市场监管局交办其它事项。
(3)市场与信用信息监督管理科
职责:
1)负责市场秩序、市场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查处假冒伪劣商品案件及其他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3)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和经纪活动。
4)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5)负责辖区内注册商标的监督管理工作,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
6)负责对广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7)负责企业的信用信息监督管理工作。
8)承办经开区市场监管局交办其它事项。
(4)质量计量和标准化监督管理科
职责:
1)负责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质量发展纲要,推进质量发展战略和名牌发展战略;负责质量综合管理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负责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标准的实施。
4)负责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5)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负责特种设备节能监管。
6)承办经开区市场监管局交办其它事项。
2.直属机构
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支队(举报投诉中心)
职责:
1)负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市场监管所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原则上违法收入在1万元以上,或者违法经营物资货值在3万元以上的,以及市场监管局认为有必要由执法支队进行执法的。
2)负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领域的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并分派到监管所处理工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
3)负责经开区财税征管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4)承办经开区市场监管局交办其它事项。
3.派出机构
(1)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城市场监督管理所
(2)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翠峰市场监督管理所
市场监管所为经开区市场监管局的派出机构,实行市场监管局、街道双重管理,以市场监管局为主的管理体制,并纳入街道公共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年度考核由经开区市场监管局会同街道进行。
市场监督管理所职能职责:
1)负责辖区内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工作。牵头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指导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分会工作。
2)负责辖区市场经济秩序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各类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参与监督管理生产要素市场;负责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查处生产、流通领域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以及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3)负责辖区商标和广告监督管理工作。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负责辖区范围内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管理和保护;监测辖区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开展广告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辖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开展产(商)品质量监督。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建立并完善消费维权体系,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
5)负责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落实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6)承担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
7)承担辖区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管理,及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在街道食安委的领导下就辖区食品安全监管年度计划提出意见、建议;组织开展辖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负责对食品药品信息员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管理。
8)负责辖区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日常监督管理及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协助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9)负责辖区授权权限内行政执法工作。凡违法生产经营且符合现场处罚条件的,由市场监管局授权市场监管所负责行政执法;原则上违法收入在1万元以下,或者违法经营物资货值在3万元以下的,由市场监管局授权市场监管所负责行政执法。
10)负责受理、处理本辖区内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领域的咨询、投诉、举报工作。
11)承办经开区市场监管局交办其它事项。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食品药品监管,持续防范化解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一是积极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和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努力实现中小学学生食堂“六T”全覆盖,打造一批达标示范食堂。按要求完成放心肉菜超市申报评定和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的认定工作。二是加大各类监督抽检力度。认真完成国家级、省级、市级、本级监督和风险监测任务,按时按质完成药品、医疗器械、化装品抽检任务。三是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始终保持对食品药品安全犯罪高压态势,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秩序。四是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宣传教育。加强农村自办宴席食物中毒及食用野生菌、草乌(附子)等中毒风险防控的宣传教育,强化群体性聚餐活动和学校食堂、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五是做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推进学校食堂自主参保率达100%,实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参保率较2020年有所增加。
2.强化市场主体监管,着力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一是持续开展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在加大力度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同时,切实做好市场主体名录库建立,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范执法检查流程,健全双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衔接机制,确保抽查工作依法、有序、高效推进,着力维护好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二是持续开展好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立足“互联网+服务+监管”工作模式,持续完善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监管制度,建成与经开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企业信用体系,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3.强化产品质量监管,推进质量体系建设
一是对标对表,按照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验收标准,对照创建目标任务,认真开展创建工作。二是精心打造质量强市示范点,与企业一道,打造出“亮点鲜明”、“引领性强”的示范企业。三是对经开区检验检测中心、机动车检测站进行计量认证等执法检查,配合上级机关完成监督检验抽样工作。四是对重点产品、重点企业和纳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企业开展年度巡查,强化产品质量监管。五是认真总结,及时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回头看活动,对问题企业和问题产品进行重点帮扶,全面提升经开区质量建设总体水平和综合竞争力。
4.突出重点、多措并举,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一是利用特种设备“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的有利时机,对重点使用单位开展再巡查检查工作,对存在问题或隐患的单位,开展回头看活动,确保隐患整治到位。二是对特种设备重点监管再进行巡查检查,消除安全隐患,认真总结,对账销账积极组织回头看活动,对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的企业再次复查消账,及时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
5.强化监管执法力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提升行政执法效能。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加大对食品药品、商标、广告、市场竞争、产品质量等领域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二是做好消费维权保障工作,坚持投诉举报快接、快办、快回,做到100%受理、100%处理,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 26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实有3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5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4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82.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核定增长,执法装备配置经费,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经费,消费者协会工作经费,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经费需求有所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4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4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46万元(本级财力94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82.8万元,主要原因是执法装备配置经费,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经费,消费者协会工作经费,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经费需求有所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4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9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核定增长;项目支出13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3.8万元,主要原因是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经费,消费者协会工作经费,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经费需求有所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6万元,社会保障支出7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9.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监管执法装备专项经费,2021年预算5万元。
(二)食品、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专项经费,2021年预算30万元。
(三)食品、药品宣传及监管专项经费,2021年预算10万元。
(四)安全生产培训费专项经费,2021年预算5万元。
(五)翠峰市场监管所水电费、保安费及保洁费专项经费,2021年预算3万元。
(六)西城市场监管所办公室场地租赁费及水电费专项经费,2021年预算6万元。
(七)消协经费专项经费,2021年预算35万元。
(八)质量强市及监管经费专项经费,2021年预算30万元。
(九)政府购买专家查隐患服务专项经费,2021年预算10万元。
(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专项经费,2021年预算5万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4.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8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履职尽责任务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附件: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2日
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