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查封决定书
曲开环查字〔2020〕1 号
博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91530300MA6P11RU60
地址:云南省市麒麟区西屯村靖西苑山庄1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罗云松
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于 2020年 1月15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你公司年产10t王浆酸项目于2019年9月至11月完成设备搬迁安装,2019年11月开始生产,但该项目生产线未配套建有废气污染治理设施,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一定污染。以上事实,有《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现场检查(勘查)笔录》、《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调查询问笔录》等证据为凭。
本机关认为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依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四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产生有机废气的1台反应罐和1台离心机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为 29 日(时间从2020年1月20日起至 2020 年 2 月 17日止);查封期限不包括检测或技术鉴定的时间。查封设施、设备存放于(你公司生产车间原地),在此期间,你(单位)不得擅自损毁封条、变更查封状态或者启用已查封的设施、设备。
如你(单位)对本行政强制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市人民政府或者市生态环境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沾益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2020年2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