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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技术开发区涉企检查报审制度实施办法》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20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经济技术开发区涉企检查报审制度
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涉企检查行为,在保证依法有效履行法定监管职责的前提下,推动形成实施有据、监督有力、管理到位的涉企检查工作机制,切实解决涉企检查繁琐过多的问题,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实施有据、监督有力、管理到位的涉企检查机制,进一步规范涉企检查行为,在保证依法有效履行法定监管职责的前提下,遵循受检企业范围最小化、检查频次最少化、检查事项整合最优化的原则,有效解决涉企检查繁琐过多的问题,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实现“无事不打扰”。
二、涉企检查主体和范围
(一)涉企检查主体。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及受委托的执法组织。
(二)涉企检查适用范围。为实现行政管理目的,结合经开区实际,依法进入企业(主要指:1.招商引资重点企业及在建项目,2.中央和省属企业,3.规以上的重点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及办公场所实施的督查检查、检验检测、勘验鉴定、调查核实、评估评比等活动。
三、需报审的涉企检查事项
除国家、省、市统一部署的督查检查,涉及国家安全检查,公共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以及对突发事件、群众投诉举报开展的检查(调查)外,其他涉企检查均须报审。
四、涉企检查报审程序
涉企检查事项严格按以下程序进行报审,流程详见《经开区涉企检查报审流程图》。
(一)计划类检查报审程序。执法检查部门须在年初制定详细的《涉企检查年度工作计划》,于每年1月15日前经部门主要领导签字认可,报管委会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送经开区政策法制局备案。
(二)临时性检查报审程序。未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的涉企检查事项原则上不得实施,因特殊情况确需实施的,须在检查前3 个工作日填写《经开区涉企检查审批表》,经部门主要领导签字认可,报管委会分管领导审核批准,送经开区政策法制局备案后方可开展检查。涉及停工、处罚等重大事项检查,须部门主要领导签字认可,经管委会分管领导审核,报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同意,送经开区政策法制局备案后方可开展检查或下达实施。
(三)迎检类检查报审程序。为迎接上级部门督查检查而需执法检查部门先行检查的,先行检查前须填写《经开区涉企检查审批表》,经部门主要领导签字认可,报管委会分管领导审核批准,送经开区政策法制局备案后方可开展检查。
五、检查方式
(一)严格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要求,在开展需报审的涉企检查时,执法检查部门须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相关工作证件和《经开区涉企检查明白卡》,告之投诉举报渠道,并在检查结束时请被检查企业在《经开区涉企检查明白卡》(一式三份)上签字盖章,一份由企业留存,一份由执法检查主体留存,一份由检查主体于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送经开区政策法制局局备案。不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相关工作证件和《经开区涉企检查明白卡》的,被检查企业有权拒绝接受检查。执法检查部门要严格按照《经开区涉企检查明白卡》上明确的检查时间、范围、内容等开展检查,不得随意扩大检查范围、增加检查内容、延长检查时间等。
(二)无需报审涉企检查事项。国家、省、市统一部署的督查检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以及对突发事件、群众投诉举报等开展的检查(调查)不需进行报审,但涉企执法检查部门必须依法依规进行检查,严格遵守有关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不得借检查之机刁难企业或吃、拿、卡、要,严禁接受企业宴请、收受索要礼金礼品等。开展无需报审的涉企检查时,执法检查部门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确保依法依规进行检查。
(三)不具备执法检查职能的部门到企业开展其他有关活动的,须报管委会分管领导同意后,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经开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具体落实,确保涉企检查报审工作落地见效。经开区政策法制局认真落实牵头责任,督促指导涉企检查部门高质量高标准抓好报审制度落实。准确掌握涉企检查报审工作要求、报审程序、检查方式等,一项一项对标准,一条一条抓落实。
(二)强化监管。要建立完善涉企检查投诉举报制度,公开投诉举报方式(经开区投诉举报电话:0874—3366028),积极探索网络、电话、邮件等多渠道为一体的涉企检查投诉举报和受理机制。一旦接到投诉举报,按照“属地为主、首问办理、逐级上报”的原则,由经开区政策法制局核查办理,办理结果于7 个工作日内报督查室。
(三)严肃问责。经开区服务企业“三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督查室、政策法制局,对涉企检查报审工作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并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对执法检查部门到企业检查未报审一次的,由经开区“三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通报批评;未报审两次的,由管委会分管领导对部门主要领导进行约谈;未报审报备三次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经开区服务企业三项制度领导小组等文件的通知》(曲开办发〔2020〕23号)中的《经济技术开发区涉企检查报审制度实施办法》同时废止,按此文件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经开区涉企检查报审工作流程图
2.经开区涉企检查审批表
3.经开区涉企检查明白卡
4.经开区涉企检查报审重点企业名单
附件1
经开区涉企检查报审工作流程图
附件2
经开区涉企检查审批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编号:
被检查企业名 称及其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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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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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范围和检 查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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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理由和 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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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检人员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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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单位主要 负责人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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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会分管领导 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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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意见(涉及停工、处罚等重大事项)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经开区涉企检查明白卡
检查单位(盖章): 检查时间: 编号:
被检查企业名称及其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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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企业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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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范围和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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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理由和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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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现场处理情况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被检查企业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经开区投诉举报电话:0874—3366028,邮箱:qjkfqmsk@163.com。
附件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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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开区涉企检查报审重点企业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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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备注 |
1 |
远景能源有限公司 |
远景智慧能源项目 |
2 |
锦州阳光能源有限公司 |
锦州阳光一、二、三期项目 |
3 |
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 |
晶龙拉晶及配套坩埚项目 |
4 |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隆基硅材加工一体化项目 |
5 |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年产2万吨磷酸铁锂项目 |
6 |
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年产3.2万吨纳米磷酸铁锂项目 |
7 |
佛山市徽航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新能源电池环保循环利用项目 |
8 |
宝平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宝方工业气体有限公司250TPD液体空分项目 |
9 |
今麦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
今麦郎饮品及方便面生产基地项目 |
10 |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昇兴(云南)灌装及制罐生产建设项目 |
11 |
神州数码控股有限公司 |
神州数码“数字”项目 |
12 |
北京伟光汇通公司 |
爨文化小镇 |
13 |
汇聚通云南聚汇通供应链公司 |
公路港项目 |
14 |
河北大安制药有限公司 |
博晖血液制品生产基地项目 |
15 |
富康城控股()有限公司 |
富康生态城项目 |
16 |
北京四方启点科技有限公司 |
公务之家数字经济产业化基地及销售总部项目 |
17 |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电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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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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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云南驰宏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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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云南驰宏国际锗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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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云南中建博能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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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重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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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云南睿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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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云南博欣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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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东电电气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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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云南农垦宇泰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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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云南省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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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浩祥服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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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云南三元德隆铝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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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中铭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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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昆缆东电线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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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方大春鹰板簧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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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云南高科新农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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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经济技术开发区燃气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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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市荣科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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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安费诺()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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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云南希陶绿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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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云南中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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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宇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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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20年12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