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辖区道路秩序安全畅通有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辖区实际在瑞和西路与泰丰路交叉口、朝阳路与泰丰路交叉口、朝阳路与龙潭村交叉口设置电子警察及交通技术电子监控设备,为保证道路交通管理执法透明、公正和人性化,现将设置电子警察及交通技术电子监控设备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自2020年5月1日起正式使用。
二、抓拍设备安装地点
1、瑞和西路与泰丰路交叉口:1套电子监控、5套电子警察、5套卡口设备;
2、朝阳路与泰丰路交叉口:1套电子监控、3套电子警察、3套卡口设备;
3、朝阳路与龙潭村交叉口:3套电子监控、2套电子警察、2套卡口设备。
三、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
1、违法停车交通违法行为;
2、驾乘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反禁令标志标线、逆向行驶,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抽烟,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等交通违法行为;
3、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压实线、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于2020年5月1日将对以上违法行为进行电子抓拍取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处罚。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特此通告
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