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经开区“四个全面”推进文明条例贯彻落实
2020-03-20 00:00:00   来源:   

自《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以来,经开区坚持高站位、高标准、下实功、求实效,全面动员部署、全面宣传覆盖、全面保障引导、全面监督执法,扎实推进《条例》落细落小落扎实,引导和促进广大群众的文明行为,有力提升了社会文明程度。

 

 

全面动员推动《条例》落实。《条例》出台后,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组织经开区领导班子、各级各部门在学习的基础上,就如何贯彻落实《条例》进行研究部署。同时制定下发《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经开区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方案的通知》,从新闻宣传、执法培训、强化落实等31个方面进行了任务分解。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政府主导、社会共治,突出重点、协同推进,引导、鼓励、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各司其职、各尽其能、齐抓共管做好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全面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传统载体和新媒体矩阵作用,广泛深入宣传文明行为,传播文明理念,努力营造全社会促进文明行为的浓厚氛围。开展《条例》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五进”活动,全区共计开展宣讲活动40次,着力提高社会公众对《条例》的知晓程度。利用户外广告、楼宇电视、电子显示屏、广场展板、建筑围挡、宣传栏等各种宣传载体,发布《条例》公益广告,强化社会宣传。创新宣传方式,翠峰街道三岔社区组织开展了专题文艺演出,利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条例》宣传。各类志愿队伍走上街头,深入社区开展《条例》宣传工作,为广大居民群众讲解《条例》相关知识。截至目前,志愿者共发放《条例》单行本5万余本,开展《条例》宣传活动30余场。

 

 

全面保障引导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经开区强化要素保障,力促《条例》贯彻实施,在体制机制、资金、硬件设施等要素方面予以保障,推动《条例》贯彻落实,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纳入经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对相关工作经费予以财政保障。将符合社会文明进步要求作为制定经济社会政策、重大改革措施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政策时的重要因素,统筹推进经开区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引导。鼓励和支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文明小区、文明楼道、文明住户评选。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道德讲堂活动,组织文明单位评选和表彰,2019年评选组织评选区级文明单位25个,申报市级文明单位20个;组织第三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10人,利用春节对困难道德模范走访慰问;3人获评市级“身边好人”,2人获评市级“新时代好少年”,4户获评市级文明家庭;积极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常态化开展助老、助残、文明旅游、卫生整治、绿化养护、法律宣传、家电维修、关爱未成年人等文明实践活动共计120余次,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在全社会倡导、营造文明新风尚。

 

 

全面监督执法促进习惯养成。经开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街道派出所等执法部门强化执法职能,细化执法标准,明确执法程序,提高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对主次干道、公园、广场等公共区域卫生环境加强监管,针对随地吐痰、损害公益广告、公共绿地等影响公共环境行为,环境噪声污染行为,不文明养犬等行为进行劝导和制止;对商贸城内消防安全通道是否顺畅、商户经营里空外卖现象、摆摊占用公共通道等行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以中心城区主要干道、支路、重要路段、主要路口以及商业设施周边、公交站点周边、大型社区周边为重点,持续开展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在经开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开展不文明行为监督举报信箱,开放监督投诉电话,安排专人值守接听电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予以积极响应,确保第一时间为居民排忧解难,将不文明行为的恶劣影响缩减到最小。变单一部门执法为相关部门联动,第一时间了解经开区管理范围内的动态并对不文明行为及时进行劝阻治理惩罚,取得良好成效。自《条例》实施至今,经开区共出动执法人员2600余人次,执法车630余辆次,处罚不文明行为425起,处罚金额4.26万元。

 

 

(作者:尹锐  编辑:尹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