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关于2020年11月1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11-18 00:00: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2个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年1118日至2020年1125日)

联系电话:0874-3318498

 真:0874-3318498

通讯地址:市翠峰东路85号

 编:655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市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

云南省社会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市传染病医院院内(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源西路现三江大道)

 

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项目拟投资31123.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3.5万元。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11层门诊住院综合楼、1 4层后勤综合楼和11层负压病房,沿用12层住院楼,新建建筑面积 30822.6 m2,保留建筑面积为 2437.46m2,新增320张床位(其中包括 20 张负压病床),达到380张床位。

(一)加强施工期现场环境管理。合理安排工期,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严格执行各项防尘措施,采取湿法作业、洒水降尘、篷布遮盖等措施,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经沉砂池处理后尽量回用,回用不完的水要做到达标排放;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等,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妥善、合理合法处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等固体废物,不得随意堆存。

(二)加强对项目运营期废污水的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运营期必须实行雨污分流;食堂废水经过隔油池、化粪池等预处理后,再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医疗废水及其他废水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其出水水质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值》(GB18466-2005)表 1 标准限值后标准后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在外排废水口处安装流量在线监测设备,最终进入西城污水厂进行处理。

(三)项目区噪声来自空调、泵、风机等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一定的措施后要求院区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四)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要求严格进行分类处理。医疗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要求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同时委托具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集中处置;生活垃圾、厨余垃圾要求严格按照环卫部门的规定处置,做到妥善处置。

(五)加强环境管理,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完善医院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按要求进行备案和加强应急演练。

2

市磷铁科技有限公司110kV磷铁变电站工程项目

市磷铁科技有限公司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元路

云南内苏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拟投资142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12万元;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变1x25MVA,110kV出线2回,10kv出线26回,主变采用三相双绕组油浸自冷有载调压式10kV采用KYN型开关柜。

(一)进一步优化设计,落实项目变电站、输电线路的电磁辐射防护措施,合理设置输电线对地高度,合理布置主变等设备,确保变电站厂界及输电线路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标准限值要求,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征地范围施工,减少施工占地和植被破坏,减轻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妥善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避免对环境造成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有效措施使得建筑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三)加强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定期对变电站及其线路开展环境监测,对发现的环境问题及时解决;项目产生的废油、废旧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相关的要求进行暂存、运输、处置工作,其处置必须委托有对应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同时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设置一定容积的事故油池,项目事故油池的防渗要严格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进行建设;强化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宣传工作,使公众科学认识工频电磁场的环境影响。

(四)请你公司在项目建成后及时向经开区规划分局、国土分局等相关部门报告,确保在电磁环境达标控制区内不新建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