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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11月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11-03 00:00: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1个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年1103日至2020年1110日)。

联系电话:0874-3318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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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市翠峰东路85号

 编:655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10GW单晶硅棒和切片建设项目

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

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海子片区

云南泽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占地353273平方米;项目拟投资232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95万元。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单晶及切片车间、CC及石墨加工车间等)、辅助工程(化学品仓库、综合楼、倒班宿舍等)、公用工程(供水系统、排水系统、供电系统、氩气回收车间等)、环保工程(废气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站等),总建筑面积为240433.8平方米;投入单晶炉、切方机、抛光机、金刚线切片机、脱胶机、插片及清洗机、分选等生产设备,形成年产10GW单晶硅棒及切片的生产能力。

(一)加强施工期现场环境管理。合理安排工期,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做好水土流失的防治工作;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各项防尘措施,采取湿法作业、洒水降尘、篷布遮盖等措施,减小扬尘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经沉砂池处理后尽量回用,回用不完的水要做到达标排放;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等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妥善、合理合法处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等固体废物,不得随意堆存。

(二)项目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和建设排水系统,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禁止向马过河水系排放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强化对项目危化品库、污水处理站、清洗车间等重要区域初期雨水的环境管理工作,在对应区域设置截排水设施,落实“雨污分流”和雨水切换措施,对重点区域的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其收集的初期雨水经过对应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可外排。含氟废水、切片废水等生产废水分别经厂区对应污水管网收集后,再经对应的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产废水总排口需安装在线监测监控系统,所排废水中氟化物按《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执行,其他指标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A级标准。项目生活污水经对应环保设施处理达到《污水排污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中A级标准后可排至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到南海子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强化防渗措施,防止区域地下水因项目受到污染。按要求对生产车间、化学品库、危废暂存间内地面、污水处理站、废水排放管线等开展防渗处理工作,不得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四)加强废气的污染防治工作。项目酸洗过程中产生的含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含酸废气处理系统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后经不低于20m高排气筒方可排放;单晶车间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布袋除尘设施除尘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方可排放;粘胶工序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采取集气罩收集后,经对应环保设施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方可排放;CVD沉积炉尾气经对应环保设施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方可排放;碳碳加工粉尘、石墨加工粉尘分别利用集气罩收集后,再经对应除尘设施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方可排放;氩气回收车间外排废气经布袋除尘设施除尘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方可排放;加强生产管理,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强化运行过程中的工艺指标控制,杜绝非正常排放事故的发生。                                                     

(五)合理布置厂区高噪声设备,通过减振、构筑物隔声等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六)加强项目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应尽量做到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要做到妥善处置;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要按危险废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暂存、运输、处置等工作,处置必须委托有对应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同时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按时完成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工作和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的备案工作;生活垃圾可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生产废水处理站污泥要做属性鉴定,并按照对应固体废物类别进行妥善处置。

(七)加强环境管理,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要求,制定公司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按要求进行备案和加强应急演练。

(八)项目区属于工业园区,工业企业较多,区域水环境容量有限,项目在设计、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应进一步优化水污染防治措施,尤其是要加强废水中氟化物的处理和从严控制氟化物排放,加强水污染物减排工作,减轻对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的影响。若国家、省颁布新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国家、省、市对污染物排放有新的政策要求,你公司应按照新标准或要求执行;若受纳水体水质超标,你公司应该执行更严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并依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求而采取的对应的限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