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评定经开区白石江泰丰公园段为县级美丽河湖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美丽河湖评定指南(指南)》、《市美丽河湖评定实施方案》,经开区河长制办公室于2020年10月组织对经开区白石江泰丰公园段县级美丽河湖申报情况分别进行了准入自评、公众评价和专业评价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准入自评:9项自评内容全部符合准入条件。
二、公众评价:向沿河居民、村级河长等发放100份问卷调查显示,公众满意度100%。
三、专业评价:由经开区地方事务局、环境保护局、 国土分局、规划建设局组成的专业评价组分别对水安全、水生态、水环境、水景观、水文化和水管理等各项指标评价分值为106分。
经审定,白石江泰丰公园段符合县级美丽河湖评定要求。
特此公告。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