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第十巡查组
关于对经开区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
暨巡查的公告
根据《中共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的通知》(曲办发〔2017〕43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暨巡查工作的通知》(曲安〔2020〕7号)等文件的安排,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暨巡查,第十督查检查暨巡查组负责经开区,从今天开始至2020年10月31日对经开区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督查检查巡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查对象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有关重点企业。
二、巡查重点内容
巡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有关重点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等情况。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情况,《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学习贯彻及执行情况,机构改革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体制建设及运行情况。
(二)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2019—2020年)、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工作推进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3年行动计划动员部署及推进情况。
(三)安全监管监察职责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组织开展行业领域内安全大检查、执法监察、教育培训、汛期安全、扫黑除恶、应急救援、“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和事故查处等工作情况。
(四)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贯彻落实各级会议精神、有关工作要求和工作部署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现场安全管理情况;“五落实五到位”责任体系落实情况。
(五)重点行业领域。包括道路交通安全、重大项目施工、消防安全、危化品、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检查安排部署及工作开展情况。
三、信访举报受理范围、方式和时间
(一)受理范围
巡查期间,为畅通巡查信息渠道,巡查组将受理反映经开区辖区内有关安全生产问题的来电、来信、来访。
(二)受理方式
1.举报电话:第十巡查组电话:3122608
市安委办巡查工作电话:6067300
2.举报邮箱:
巡查组邮箱:1277376635@qq.com
市安委办邮箱:qjajzhk@126.com
(三)受理时间
2020年7月30日至2020年10月31日。
特此公告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第10巡查组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