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关于06月2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6-22 00:00: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2个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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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产业园综合开发建设项目

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片区

云南科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拟总投资101166.5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2.8万元。项目包括9条市政道路、3个地块场地平整、1处截污干管工程及1处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建设;本次仅对4条市政道路、3个地块场地平整、1处截污干管工程及1处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建设进行批复。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环北路(翠峰西路~胜峰路),西起于胜峰路,东止于翠峰西路,全长512.288m,红线宽60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为60km/h;富靖北路(瑞和西路~和兴路),南起于瑞和西路,北止于和兴路,全长546.382m,红线宽24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20km/h;双创园南侧南北向规划支路(宁州路~富靖北路),西起于富靖北路(瑞和西路~和兴路),东止于宁州路,全长387.998m,红线宽20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20km/h;环北路(靖阳路~学府路),西起于靖阳路,东止于学府路,全长1286.892m,红线宽60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为60km/h3个地块场地平整,总平整面积为1623.74亩;建设1处截污干管,全长约2144m;建设1处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总用地面积23779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5040平方米。

 

加强施工期现场环境管理。采取洒水降尘、密闭运输物料、遮盖挡拦、湿法作业等措施,尽量降低施工和运输扬尘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

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强化施工废水处理。施工废水经收集和沉淀处理后,尽量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或用作施工用水,回用不完的水要做到达标排放,尽量减少甚至避免其对周边水体的影响。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采取低噪声设备施工、合理布局施工场地等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防止噪声扰民现象发生;必要时,在施工高峰期针对环境敏感关心点开展噪声监测工作。

(四)加强对施工期固废的环境管理。施工固废能利用部分综合利用,不能利用部分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开挖土石方须妥善处置,并加强对临时堆场的环境管理,防止破坏生态环境和其他环境事故的发生

(五)进一步优化施工布局和施工工艺,需采取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减缓工程建设对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

(六)加强对市政道路运营期的环境管理。从源头上减轻交通噪声,并采取有效措施使得项目区域内声环境质量分别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和4a类标准;加强路面养护和保洁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减轻运营期交通运输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加强对排水系统的维护,定期对排水系统进行清淤,以保障排水系统的畅通。

(七)加强对产业服务中心运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产业服务中心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对应化粪池等预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后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到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定期清掏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2

经开区精密粉末冶金研发制造技改项目

中铭科技有限公司

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片区靖阳路西侧、和兴街北侧

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该项目为技改项目;租用人民工社6社和7社厂房,厂房面积为11176平方米,在原有工艺设备基础上,调整产能结构及生产技术,新购置的真空烧结炉、脱脂炉代替原有连续烧结炉,并增加相应关联配套设备以及环保处理设施,达到年产250t金属粉末注塑成形(MIM)的生产能力。项目拟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70万元。

(一)加强施工期现场环境管理。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保证噪声做到达标排放;固体废弃物要按相关要求进行妥善处置。

(二)加强运营期废气的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催化脱脂工序与烧结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再经对应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浓度限值后经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37822-2019)要求,加强对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的收集与处置,并建立台账;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加强对项目运营期废水的污染防治工作。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等预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项目生产废水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后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到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

(四)合理布置厂区产噪设备,通过构筑物隔声、选用低噪音设备、减震等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3类标准。

(五)加强运营期项目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为不合格产品、废边角料、废金属屑、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废化学试剂瓶、废机油等;废金属屑、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回收后进行综合利用;废化学试剂瓶、废机油等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暂存、运输、处置工作,同时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六)加强环境管理,认真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要求,完善公司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按要求进行备案和加强应急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