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

关于2020年6月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6-05 00:00:00   索引号:    文号:    来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3个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年6月5日至2020年6月10日)。

联系电话:0874-3318498

 真:0874-3318498

通讯地址:市翠峰东路85号

 编:655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3.6GW单晶硅棒及硅片项目

阳光能源硅材料有限公司

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海子工业园

云南协同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1)项目名称:年产3.6GW单晶硅棒及硅片项目;(2)建设单位:阳光能源硅材料有限公司(3)建设地点: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海子工业园(4)建设性质:扩建(5)项目总投资:100000万元;(6)环保投资:219万元,占总投资0.22%;(7)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阳光能源硅材料有限公司的二期项目,主要建设2栋厂房、1栋宿舍楼及相关配套设施。

建设规模:二期地块占地面积59191.23m2(88.78亩),总建筑面积为67632.37m2,其中2#厂房建筑面积30504.48m2,3#厂房建筑面积30504.48m2,2号宿舍楼位于一期地块内、建筑面积6280.93m2。绿化面积为7177.70m2,绿化率为12.13%。

 

 

一、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物料运输扬尘,生活污水,施工设备噪声,固体废物,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对环境的影响。项目运营期废气、噪声、废水、固体废物造成对环境的影响。

二、项目施工期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采取洒水降尘、密闭物料运输、湿法开挖、遮盖挡拦等措施减少施工和运输扬尘对环境的影响;②施工废水经收集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回用不完的处理达标后排入附近地表水体;③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量选用噪声较小设备,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避免噪声扰民现象发生;④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后清运至合法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三、项目运营期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运营期加强对废气处理设施的维护,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的隐患,确保废气净化处理系统正常运行;②项目运营期严格执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加强自建对污水处理设施维护,确保污水处理达标后排放;③加强对厂房、危险品仓库、污水处理站、化粪池等设施,建设过程中做好防渗措施,运营期加强维护管理,避免项目运营期对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④合理安置各类机械设备,加强运营期维护,建设噪声产生;⑤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统一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站,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危险废物可回收部分交由供货厂家回收,其余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⑥编制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储备应急物资,并定期开展演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2

年产4万吨纳米磷酸铁锂项目

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片区环北路以南、三元路以东、宁州路以西

云南新世纪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拟投资10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78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硝酸铁车间、前驱体车间、烧结车间等)、辅助工程(循环水站、纯水站、空压站、冷却塔、综合泵站等)、公用工程(供电系统、供热系统、给水系统、排水系统等)、储运工程(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储罐区等)、环保工程等,总建筑面积115367平方米;形成年产4万吨纳米磷酸铁锂的生产能力。

(一)加强施工期现场环境管理。合理安排工期,减少水土流失及扬尘影响,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各项防尘措施,采取湿法作业,减小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经沉砂池处理后尽量回用,回用不完的水要做到达标排放;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等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妥善处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不得随意堆存。

(二)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和建设排水系统,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在厂区设置截排水设施,对厂区的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其收集的初期雨水经自建的环保设施预处理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准》(GB31573-2015)表1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后可外排至市政污水管网;地面清洗废水、工艺废水、洗涤废水、锅炉废水等生产废水按照“清污分流、分类分质”的原则经厂区污水收集管网收集和对应的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准》(GB31573-2015)中表1间接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后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上述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预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到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排放口需安装在线监测、监控系统。

(三)加强废气的污染防治工作。前驱体制备物料破碎粉尘、烧结后气流粉碎粉尘、中央集尘经收集、处理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准》(GB31573-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后,最终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方可排放;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氮氧化物经尾气回收处理系统处理,处理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准》(GB31573-2015)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后,最终经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方可排放;加强生产管理,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准》(GB31573-2015)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四)合理布置厂区高噪声设备,尤其关注空压站、空分站和综合泵站设备设施,通过构筑物隔声、选用低噪音设备、减震等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强化防渗措施,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渗”的要求,对生产车间、化学品库、储罐区、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生产废水排放管线等开展防渗处理工作。

(六)加强项目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包装材料、布袋除尘装置回收粉尘、废分子筛、过筛除铁废料、残渣、废机油、废导热油、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等;废包装材料、布袋除尘装置回收粉尘、废分子筛、废渗透膜等为一般固废,废包装材料可综合利用,布袋回收粉尘、残渣和过筛除铁废料可回用到生产系统,废分子筛可交由生产厂家处置;生活垃圾可收集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机油、废导热油、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及转运过程中的管理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生活垃圾可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3

市第一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

市国有资本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技术开发区胜峰路以南、三元路以东、宁州路以西、纬二路以北

中政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1333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9676.3平方米;项目总投资89915.7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2.77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楼、综合廊、教学楼、实验楼、宿舍楼、体育馆、食堂等相关学校用房及其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能容纳60个班3000个学生。

   (一)加强施工期现场环境管理。合理安排工期,减少水土流失及扬尘影响,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各项防尘措施,采取湿法作业,减小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水经沉砂池处理后尽量回用,回用不完的水要做到达标排放;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等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排放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妥善处置施工

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不得随意堆存。

(二)严格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和建设排水系统,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经过对应环保设施进行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绿化标准后回用于项目区域绿化,回用不完的废水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后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西城污水厂进行处理。                                                              

(三)项目区噪声来自备用发电机、泵等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四)加强对污水处理站、化粪池等产生恶臭气体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厂界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一级标准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后经对应排气筒排放。

(五)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要进行分类处理。实验室废化学品、危化品包装物等属于危险废物,需按照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处置必须委托有对应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同时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要定期清理化粪池、污水处理站等污泥,并委托环卫部门处置;生活垃圾要严格按照环卫部门的规定进行处置;所有固体废物均做到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