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经济技术开发区上西山水库和老西山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
实施单位: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实施地点:市马龙区鸡头村街道、麒麟区翠峰街道
实施情况: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 338-2018),按“湖泊、水库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方法”来对水城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划分。
上西山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
一级保护区:水域面积为上西山水库正常水位线1942m以下全部水域范围,一级保护区水域面积0.346km2,全部位于经开区范围内;陆域面积水库东侧以水库大坝为界,水库西侧和北侧以一级保护区水域外延200米范围作内的陆域,陆域面积约0.915km2,全部位于经开区范围内。
二级保护区:水域面积为豹子头水库、冲头水库和坡底下水库水域范围,二级保护区水域面积0.057km2,全部位于马龙区范围内;陆域面积为上西山水库整个上游流域(一级保护区陆域外区域),二级保护区陆域面积为11.491km2,其中约有2.164km2位于经开区范围内,占二级保护区陆域面积的18.83%,有9.327km2位于马龙区范围内,占二级保护区陆域面积的81.17%。
老西山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
一级保护区:水域面积为老西山水库正常水位线1963m以下全部水域范围,一级保护区水域面积0.235km2,其中约有0.176km2位于经开区范围内,占一级保护区水域面积的74.89%,有0.059km2位于马龙区范围内,占一级保护区水域面积的25.11%;陆域面积东南侧以1975m标高为界,西北侧以一级保护区水域外延200米范围作内的陆域,陆域面积约0.908km2,其中位于经开区范围内面积0.527km2,占一级保护区陆域面积的58.04%,位于马龙区范围内面积0.381km2,占一级保护区陆域面积的41.96%。
二级保护区:水域面积为胡家冲水库、生长冲水库、周家冲水库和石坝水库水域范围,二级保护区水域面积0.076km2,其中约有0.053km2位于经开区范围内,占二级保护区水域面积的69.74%,有0.023km2位于马龙区范围内,占二级保护区水域面积的30.26%;陆域面积为老西山水库整个上游流域(一级保护区陆域外区域),二级保护区陆域面积为4.573km2,其中约有2.103km2位于经开区范围内,占二级保护区陆域面积的45.99%,有2.470km2位于马龙区范围内,占二级保护区陆域面积的54.01%。
二、征求公众意见及联系方式
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及省市相关文件的要求,征求公众对本建设工程社会稳定的影响,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的实施持何种态度,如需了解详细情况和反馈意见,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和以下单位联系:
建设单位 | 评估单位 | |
单位名称 | 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 昆明阳光安全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
电话 | 0874-3318498 | 0871-65421938 |
传真 | 0874-3318498 | 0871-65421938 |
联系地址 | 市麒麟区翠峰东路85号 | 昆明市北京路900号颐高数码A座7楼 |
联系人 | 李正涛 | 李立强 |
邮编 | 655000 | 650224 |
三、征询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项目实施区域内及可能受项目实施、运行影响的群众和企事业单位。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当前经济发展状况;(2)、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3)、本期项目实施对当地社会稳定大局的影响;(4)、本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5)、本项目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6)、对本项目的实施持何种态度;(7)、对本项目的实施意见和建议。
四、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实施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实施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实施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告之日起10日内,向实施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维稳办、信访局。
公示发布单位: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2020年6月1日